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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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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吸毒應該要除罪化
因為你關他也沒用 會吸的還是會繼續吸 跟抽菸、吃檳榔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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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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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1.01.01 04:43 am
蕭淑慎吸毒案判刑確定,過完農曆年,可能得吃牢飯。 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蕭淑慎在緩刑期間吸毒,被判刑一年一月確定,前晚她才到士林地檢署繳清39萬6千元罰款,不料昨天士林地方法院裁准撤銷她的緩刑。雖然她還可向高院提抗告,但法界認為她勝算不高,最快過完農曆年恐入監服刑1年7個月。 2007年間,蕭淑慎因吸食及轉讓一級毒品古柯鹼,在她認罪協商下,被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年7月徒刑確定,緩刑4年;2009年間她又被查出三次吸食安非他命,高等法院合併應執行1年1月確定,得易科罰金。 士林地檢署認為蕭淑慎的情況,已達「原宣告緩刑難收預期效果」地步,於上月14日聲請撤銷她的緩刑。法院認為蕭淑慎明知緩刑期間,得定時到觀護人室接受採尿,她卻漠視法令而多次吸食安非他命,昨天裁准撤銷她的緩刑宣告。法院昨天下午寄出裁定通知書,蕭淑慎收到5日內,可向高等法院提抗告。 蕭淑慎前天傍晚繳交罰款時,對恐面臨入監服刑一事,曾說她沒有什麼看法,只希望地檢署不要聲請撤銷她的緩刑,讓她留在社會為民服務。沒想到,壞消息接踵而來,恐怕她的心願難以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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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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