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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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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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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202
這十六歲結婚年齡很微妙,小兩口走到電影院卻無法看限制級影片

婚姻合法、做愛合法,生孩子也OK

但是不得觀賞描述性愛的電影

其實這個立法背景是在清末民初,當時社會普遍早婚,台灣甚至有童養媳
站在立法者立場,並不鼓勵早婚,畢竟小孩養小孩,累的只是背後的大人
可是國家也沒什麼理由禁止早婚,畢竟雙方家長同意,禁止也只是自找沒趣
所以才定下十六歲的規定。對立法者而言這是很大的讓步了。不過對人民而言可能會覺得政府管太多了 ,畢竟有錢又肯生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舊 2008-06-10, 03:3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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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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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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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srock
如果是這樣,乾脆立法通過全國的女性,生下小孩就必須當個專職媽媽三年,因為照顧小孩起碼要三年的時間?而且計畫生育前還要向戶政事務所繳交財力證明,得到有錢養孩子的認可才懷孕甚至生產?


我忘了男性在懷孕及養育中扮演的角色,罪過罪過(先賞自己兩個巴掌)
養育小孩不是女或男一方的責任,這是雙方共同的責任。因為雙方對於鬧出人命這件事,是共犯

所以產後,女生還是可以回歸高中生活(如同職業婦女回歸職場)讓超級奶爸上陣!專職當家庭主夫,也是很好的選項
 
舊 2008-06-10, 03:4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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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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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mksrock
我忘了男性在懷孕及養育中扮演的角色,罪過罪過(先賞自己兩個巴掌)
養育小孩不是女或男一方的責任,這是雙方共同的責任。因為雙方對於鬧出人命這件事,是共犯

所以產後,女生還是可以回歸高中生活(如同職業婦女回歸職場)讓超級奶爸上陣!專職當家庭主夫,也是很好的選項


  那你還是沒回答到「重點」…小孩誰養…?要怎養?

  沒錢有責任感的就直接休學工作養小孩(高中沒畢業能作什麼工作又是另一問題。),沒錢又沒責任的…?前陣子的女尼被養女殺害事件就是冰山一角...

此文章於 2008-06-10 03:54 AM 被 封真大地 編輯.
舊 2008-06-10, 03:53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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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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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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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XUSRX330
要是大學女生懷孕呢?...

三年前,教育部頒佈「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G大神可找到
將學校因應學生懷孕事件之預防及處理成效,列入學校校務評鑑之考核項目。
有不少大學已經可以讓學生請產假了。有些人可能還不知道,大家有機會可以宣傳一下。
畢竟「性別平等教育法」保護了學生受教的權利,不需要成全生命,犧牲學業

來到這裡,第一次在同一主題回覆這麼多文章。
看來我是認真了。(這適用「你認真,就輸了」的理論嗎?
糟糕,早上還要期末考
舊 2008-06-10, 03:5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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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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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高中生請產假太遜了啦
乾脆開放小學生請產假如何
青少年防制法也一倂廢除算啦..
舊 2008-06-10, 05:1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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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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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那你還是沒回答到「重點」…小孩誰養…?要怎養?

  沒錢有責任感的就直接休學工作養小孩(高中沒畢業能作什麼工作又是另一問題。),沒錢又沒責任的…?前陣子的女尼被養女殺害事件就是冰山一角...


這...是要開始戰了嗎?我可不可以投降輸一半!因為這樣會傷害皇...城之內的和氣

您的問題我在20樓有回覆過我的看法,不過可能是我文意表達不夠清楚,所以請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試著表達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小孩誰養…?要怎養?


首先要強調,這件事不是女生自己面對,她還有爸媽、男方、男方爸媽
再來,高中女生請產假必定會先得到女方家長同意
因為父母對未成年女子女有管教權,這是民法所賦予的權力及義務
更何況請產假這麼大的事,學校不可能不聯絡家長
(不過這裡倒是有弔詭的結果,如果女生堅持要生,可是父母不同意生產甚至請產假怎麼辦?雖然不在這次議題內,不過倒是大家可以一起思考的額外問題。)
所以,孩子的養育問題,女方父母在同意請產假前應該是先思考過的,在現實上女方家長也是不得不考慮啦!畢竟自己女兒不能放著不管,何況肚子裡還有孫子(女),要像古代把未成年人掃地出門,在現代是會吃上官司的。此時可能男方家長也會表達一些意見,看是要娶回家還是給一筆安胎費之類的(當然也有不認帳的啦)
更何況,養育小孩這件事並不單方面是孕婦的責任,爸爸也要負責啊!(共犯嘛)詳見22樓

有養小孩義務的人,先歸納一下:男、女方(老話一句:共犯嘛)女方父母,因為他有照顧未成年女的法定義務,當然自然也要負擔女兒的照顧義務(孫子),至於男方家長也是。
所以不是女方生了小孩就一肩扛,還有蝌蚪提供者,還有雙方父母。錢和責任都不是一個人的事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沒錢有責任感的就直接休學工作養小孩(高中沒畢業能作什麼工作又是另一問題。),沒錢又沒責任的…?前陣子的女尼被養女殺害事件就是冰山一角...

有錢有責任:可以請保母
沒錢有責任:女不一定要休學,再次強調養小孩不是一個人的事,男方不一定是高中生可能是大學生或社會人士,有工作能力賺錢養家。如果雙方都未成年,那麼苦主就是雙方家長,因為他們都有法定的義務,不養會吃官司喔。當然如果真的經濟困難,社會局就會出面安置啦
沒責任:這一開始就不會打算生吧?如果男女沒責任心,那苦主還是落在雙方家長身上,如果大家都擺爛,那還有會社會局介入。


最後有個理解上的問題,還請您給予指點
您最後一句:「沒錢又沒責任的…?前陣子的女尼被養女殺害事件就是冰山一角...」請問沒錢又沒責任是指養女及其男友嗎?如果是的話,請問他們跟高中生請產假這個議題有關連嗎?他們只是嫌管教太嚴,不是未婚懷孕(男:我的鬧出人命是少一條命不是多一條命,真是躺著也中槍,哭哭)。而且兩人經濟狀況或責任心狀況請問是哪家媒體報導或者是從何得知?少年犯之所以會犯罪,背後一定會有犯罪成因,並不是殺了人,就自然擁有世界上所有的缺點,至於少年犯的犯罪成因屬於犯罪學的範疇,當然是要讓專業的來,這不是我這大學生兼窩囊廢可以有插嘴的餘地,我只適合嘴砲

大家一起交流彼此的想法是件好事,畢竟可以聽取自己從未想過的觀念。很高興跟大家一起交流成長
舊 2008-06-10, 05:1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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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81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卡拉巴星球
文章: 1,499
三週後高中生都是八年級生了....新世代出頭天...
舊 2008-06-10, 10:3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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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Sony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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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1
既然體貼的為未成年懷孕設想了分娩、育嬰假
就代表這個問題不是偶發事件
不曉得有無在學校教育裡多設計一些
如何尊重他人、保護自己的課程

我覺得降低未成年懷孕生子的比例
比墨守傳統禮教實際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6-10, 11:0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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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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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mksrock
其實這個立法背景是在清末民初,當時社會普遍早婚,台灣甚至有童養媳
站在立法者立場,並不鼓勵早婚,畢竟小孩養小孩,累的只是背後的大人
可是國家也沒什麼理由禁止早婚,畢竟雙方家長同意,禁止也只是自找沒趣
所以才定下十六歲的規定。對立法者而言這是很大的讓步了。不過對人民而言可能會覺得政府管太多了 ,畢竟有錢又肯生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民眾的意見不能只有男性與大人,少女的處境也應考量吧!

古代中國女性的角色,其實與牲畜差不了多少,主司繁殖與家務,足不出戶。大多家長都認為給女性受教育是浪費金錢,隨便養養,早點賣掉賺筆人口買賣費(聘金)才實在。所以法律介入,讓女性至少受完義務教育,與法定女姓結婚年齡,對女性人權有很大幫助。

現在鼓勵性氾濫,受害的就是這些少男少女,書還未唸完就得負責賺錢養孩子,對他們的人生很容易造成傷害。生下來的孩子,在父母經濟、身心尚未建全的環境下長大,也容易有不良影響。媒體炒作性氾濫,肥了一票相關媒體、商品的商人,承受結果的卻是這些孩子,孩子成了邊緣人,進而社會也受到傷害。
舊 2008-06-10, 11:1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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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  
cool81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卡拉巴星球
文章: 1,499
引用:
作者Lisa Hsu
......
古代中國女性的角色,其實與牲畜差不了多少,主司繁殖與家務,足不出戶。大多家長都認為給女性受教育是浪費金錢,隨便養養,早點賣掉賺筆人口買賣費(聘金)才實在。所以法律介入,讓女性至少受完義務教育,與法定女姓結婚年齡,對女性人權有很大幫助。
.........

戲劇裡看中國古代一般女子自稱"奴家",作到娘娘級的也自稱"哀家",又奴又哀的真是沒地位,說明中國自古以來一直是大男人封建社會,難怪毛澤東要喊女人撐起半邊天

至於修法,現在人求及時行樂,後果管不了那麼多了
舊 2008-06-10, 11:2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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