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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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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 身邊就有人遇到這種情況 只是認為是朋友 對方確自以為.... 而且感覺是很可怕的那種人 萬一跳曹的話.. 我自己是不會做搶別人男/女友的事 太累了 好玩的事那麼多 那那麼無聊 不過若別人來搶我的男/女 友 我不覺得他/她 有錯 老是認為別人來追你女/男 友就是搶 太幼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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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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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贊成
2. 71 3. 女生想跟你,自然就會跟,想橫刀奪愛的,就去奪吧,只是如果失敗的,就別抱怨了。 畢竟想搶人的,先看自己幾兩重,怕被搶的,就看自己有沒有比別人有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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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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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贊成不贊成!!
64 別用(搶)這個字眼,好像有的(物)化感 情緒管理比較重要!! 要好好處理雙方面的問題會比較好 此文章於 2005-03-14 10:22 PM 被 LinD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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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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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贊成"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沒有所謂搶不搶的問題
2. 66 3. 男未婚, 女未嫁, 何來道德良心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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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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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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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讚成
2.71 3.之前女友被追過差點被追走(與對方發展到2壘),還好之後溫情攻勢救回來,但是心裡一直有疙瘩,雖然感情是雙方的事,如果一方因為第三者選擇放棄,另一方不能挽留也只能放手,就算救回來了,也不會像當初那麼完美,要當第三者的人要三思阿,不要為了自己傷害兩個人,除非你覺得是在拯救他,並且發誓絕對會比她之前的男友對她更好,如果只是把想別人的女友新鮮,那你總有一天會有報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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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老婆身邊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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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有什麼好不贊成的嗎?男未婚女未嫁的
當感情連這種考驗都承受不了, 這樣的感情你繼續強迫擁有也是提心吊膽,兩人整天為這事鬧不愉快吧 我前女友也是被人追跑的,但是說真的當愛的人不愛你後,這段感情你還要強迫下去嗎? 感情就是這樣,傷心過了,日子還是得過,相信下一個會更好吧 另外要跳槽就早點講明,別腳踏兩條船那才是不好的,這種事情總是會被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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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有一對翅膀, 我要在天空自在的飛翔 我有翅膀嗎?我沒有翅膀那我便不能飛翔嗎? 不,我依然能夠飛翔 只是 帶我飛翔的不是翅膀,而是我愛幻想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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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縣大甲鎮
文章: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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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能再同意你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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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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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在人手上.....沒有搶不搶的問題....
因為是人不是物....物才能搶走.... 人...能硬搶嗎.... ![]() 68年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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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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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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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贊成
2.69 3.小弟我之前和前一任女友交往了5年,後來雙方家長都談到訂婚的問題了,卻在訂婚前被橫刀奪愛,對方的條件比我好很多,在竹科上班月入百萬的那種,這讓我的身心遭受重大的打擊,也讓我的生活秩序亂了一整年,直到最近才回到學校繼續教書,兩年來仍未談過任何感情,所以........請各位大大在下手之前,考慮考慮這樣做,會給別人帶來多少傷害,將心比心一下,因為,有可能被奪走另一半的人會是你,愛人者,人恆愛之;奪人者,人恆奪之...當然,我希望我會是最後一個這樣的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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