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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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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這樣比喻
音樂=酒 都是充滿藝術的東西 每個人的口感,喜愛的酒都不一樣 皇家禮炮算貴的酒了 但是有人就是喜歡喝山多力 認為皇家禮炮難喝 ![]() 也有人認為山多力難喝死了 皇家禮炮又純又香 ![]() 這都是個人的口感與價值觀 不錯,好的酒價位固然比較高 論其原料,釀造過程,都比一般來得講究 但是並非貴就等於好 好的東西還是需要有好的天賦與功力 才能慢慢體會,品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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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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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現場演出,就算是同一個人同一把樂器同一個空間,聲音可能都不一樣。所以所謂的正確,我到是很欣賞ROGER所提,“現場”對幫助你辨別音色才是最主要的。
“現場”其實是將聆聽的氣氛一起考量進來,所以除了音樂之外,還聽到了台上台下的互動。我很喜歡一個消失了的樂團─CHYNA,他只出了一張專輯(二個版本,其中一個是演唱會版)。沈光遠辦巡迴演唱會20場現場收音,從之中挑出比較好的集結成CD專輯,但是聽來這張聲音沒有錄音室版本為佳。 不過那時我沒去“現場”聽,只是提出這個例子說明“不在現場的現場”要好聽好像比較艱難了些。以此引申,欲以現場為師,想在家中重播現場,個人是比較保守了點。一來你在家聽的是錄音室版本,二來你就算買現場錄音版本恐怕效果既沒有錄音室版本好聽,也可能比不上當時現場的聆聽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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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Taichung
文章: 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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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這篇的討論 的重點 在哪邊 我都不知道說....
標題 就寫的 很清楚的啦 "好"的聲音不一定是"正確的聲音" <---- 這就是很好的答案 那到底是要討論 好的聲音 還是 正確的聲音 .. 好怪喔 ... 弄得我自己都不知道 該說什麼 ... 想多說點話 卻找不到話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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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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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說真的...
引用:
意思就是多累積點聽音的經驗啦, 不管是正確的聲音, 還是好的聲音, 冤枉路會少走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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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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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說真的...
引用:
是嗎??真是奇怪的論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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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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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說真的...
引用:
我覺得很正確啊....我的翻譯: 有機會就要多聽各種音樂,不管是現場演奏還是音響店的器材、又或是樂友的器材、甚至自己演奏.... 畢竟,「多聽」才能找到什麼是自己想要的。 只是在家裡閉門造車或是網路上一頭熱、或是光憑想當然爾或是憑空幻想,永遠只能「想像」自己想要的。 至於什麼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卻只有碰上了才知道。 ============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男女感情上面就是了.... 嘴巴上說的頭頭是道,非怎樣怎樣的條件不娶不嫁,結果一不小心碰到那個命中注定的煞星,管他什麼大道理還不是就這樣兵敗如山倒? 呃,我離題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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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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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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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贊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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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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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說真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RogerShih
意思就是多累積點聽音的經驗啦, 不管是正確的聲音, 還是好的聲音, 冤枉路會少走一點. 引用:
怪在所謂的冤枉路會少走. 何謂冤枉路呢? 是在多聽過程中,聽到不好的聲音? 還是添購了不佳的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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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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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說真的...
引用:
我覺得所謂的冤枉路,多半還是等到有「相見恨晚」的感覺後才會發現......... 「啊,我怎麼沒有早發現xxx(器材、線材、擺位、不同類型的音樂都可代入),這才是我要的.....」 =========== 還好音響器材是可以換的,女朋友或老婆萬一已經有了才「相見恨晚」,那就大事不妙了...... 我絕對沒有鼓勵外遇的意思,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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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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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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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怪!!!
沒有冤枉路哪知何為"這才是我要的". 那這樣能稱是冤枉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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