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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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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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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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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朋友在醫院協助生育困難女性, 近幾年來診的女性年齡下降"非常多!" 一堆30~35的... 朋友都覺得怎麼從以前的4開頭換成3開頭前段班的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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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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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夫妻共同小孩判扶養不是滴血認親的... 我看過甚至處理過其中1~2次. 是看扶養環境, 雙方態度, 以及... 小動作. (不得不佩服社工都是明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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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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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是 比方說,有對女同婚,其中一人出卵子和子宮 生下小孩後,共同養了好幾年 二人要離婚,假設她們對養育小孩的態度沒大問題 雙方經濟條件差不多 鬧上法院要爭撫養權 你是法官,會不會考量血緣 判給一個懷胎十月的生母,或是判給一個沒有血緣的養母 異性婚姻離婚,不會有這方面的考量 至少男方有出過精子 ![]() 此文章於 2024-10-26 12:39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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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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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婚姻的 也有可能靠捐精或捐卵來達成人工受孕
一樣有可能出現離婚爭小孩的情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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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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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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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法院看的是戶政給的, 或出生證明上的父母, 然後衡量監護權, 以及各種權益. 而你說的情況其實現代婚姻已經很常見了, 雙方都有經濟實力等, 態度也差不多一樣. 接著就會看, 譬如上班的時候, 家裡有沒有緊急連絡人可以照顧小孩. 會有社工拜訪, 會有很多的商討, 期間也會有多次上法庭前在法院調解. 也有兩邊輪流住~ 而不是直接判給其中一個全部監護權. 很多樣化的. 如果純粹出DNA就是王牌的話, 那我四處去播種就好了, 然後挑一個喜歡的來搶看看. ![]() ![]() ![]() DNA王牌是生物性邏輯, 不是法律性, 爸爸會希望孩子一定是自己的, 而不是另一伴亂搞. 也所謂傳宗接代 (少數例外, 我願意去認養或照顧, 有點人類就好的感覺 XD) 家門不幸這類事情看得挺多, DNA不是法院的絕對王牌, 是人心裡的絕對王牌. 多少夫妻要爭孩子就是為了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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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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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代理孕母,如果卵子都不是,跟媽媽沒有血緣關係 既然如此,為何不去領養? 反正有老公的DNA就好? 所以古早時代,元配無法生育或生不出兒子 只能同意老公納妾生子 至於亂播種的另當別論,這類人不會去搶撫養權的 法官明知他是這樣的人,會判給他? 台灣人還是滿保守的,男人還有傳宗接代的觀念 如果這個小孩沒有自己的DNA 有天離婚,很大機會不會爭取撫養權 友人結婚對象帶個拖油瓶買一送一,小孩那時才三歲 男方及婆家還算寵愛他 後來雙方生了自己的小孩 沒幾年後某些因素離婚 男方只想要回有自己血緣的小孩 拖油瓶那個理都不想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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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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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可能會有倫理上的問題。
印象中曾看過這樣的案例,代孕生母(?)後來想法改變將孩子拐走 追蹤多年終於找到人,對薄公堂法官都不知該怎麼判。 是的,他們有立契約。但是,與法律抵觸的契約是無效的(沒有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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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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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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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領養代替代孕」不好嗎?代孕就是剝削子宮,把女性子宮當商品買賣,這道理不難懂,代理孕母有哪個是經濟狀況良好的,閒閒沒事就想幫人家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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