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
希望您成為那位義士
而不是屢屢叫別人去死.....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
|
引用:
請問蟲大 假設: 我跟A跟另一夥人(B.C.D.E)有仇 我跟A各拿槍射擊對方頭部 我射(D.E) A射(B.C) (B.C)送到X醫院(設備好醫術高結果存活) (D.E)送到Y醫院(設備差醫術一般結果都死亡) 最後A是殺人未遂嗎? 我是殺人既遂嗎? 這種狀況該如何量刑呢??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查看了一下法條...未遂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e=C0000001&bp=4 第 25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第 27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 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用之。 被醫生救治回來也算未遂?!!! 這某些法官也太替罪犯著想了... 維基. 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t/...%81%82%E7%8A%AF 形式上區分 著手未遂,又稱為未了未遂,指完成著手,但尚未完成實行行為。 實行未遂,又稱為終了未遂,指完成實行行為,但尚未發生結果。 實質上區分 中止未遂:又分為「己意中止」與「防果中止」,前者顧名思義是犯罪者出於自己的意思,停止犯罪行為,使得結果不發生,例如:停止開槍;後者則是積極地防止結果發生,例如:下毒後幫助解毒。 障礙未遂:指犯罪行為或結果,因為外來的干涉,使得犯罪行為無法繼續或結果不能發生。 不能未遂:又分為「絕對不能」(der grob unerstandige untaughliche Versuch;出於重大無知的不能未遂)與「相對不能」(der normale untaughliche Versuch;普通的不能未遂),前者例如:以稻草人詛咒他人;後者例如:準備射殺他人,卻忘記裝填子彈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2-09-06 06:3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389
|
一直很好奇當年鄭捷那麼快被槍決,但是在他之前的死刑犯卻有不少至今都還活得好好的.....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
引用:
假設今日醫療已進步到只要沒死,都可以生理完全治癒 那不就表示,只要沒死,其餘犯行可都算未遂? 割掉你的雞雞再接回去 醫生技術不行,那就是重傷害? 醫生技術高超,那就是未遂?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估計是這樣了........ 四支打斷.... 以目前的外科骨科技術, 理應都是可以完全康復的。 所以打斷別人四支估計會被判重傷害未遂.... 我指的是. 照某些法官的標準.. 如果運氣好遇到不好的法官別怪我........ 千萬別去試~~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2-09-06 06:55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要看結果如何。 人死了就是既遂,沒死算未遂。 而且是各別論罪,如A會成立二個殺人罪。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自己都貼出答案了,怎麼還會認為是法官替罪犯著想???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障礙未遂:指犯罪行為或結果,因為外來的干涉,使得犯罪行為無法繼續或結果不能發生。
那個算答案嗎? 原來被救治回來就叫作"無法繼續或結果不能發生" ? 原來如此.... 以前我就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承前面網兄有提到的, 某人持刀殺害他人,受害者因為醫療即時救回來了,行兇者似乎多半不會成立殺人罪... 什麼犯意呀. 有的沒的..都不算事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2-09-06 07:0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殺人罪有處罰未遂的好嗎? 這篇不是在討論未遂嗎,怎麼又突然忘記未遂的存在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