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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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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有沒有高手可以把死者的臉換成高官?

說不定震怒下,馬上就修法了
     
      
舊 2021-11-06, 10:4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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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or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EAC212
你又在練什麼廢話了?
我哪裡在講殺人未遂了,
是吃飽沒事就跑來扣人帽子嗎?


那不然你的意思是?

該老翁已經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起訴了,你認為有哪裡不對嗎?
 
舊 2021-11-06, 10:42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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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那不然你的意思是?

該老翁已經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起訴了,你認為有哪裡不對嗎?

『檢察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為林翁當時持刀只是放在身側,應無要傷人意圖』
有沒有這句話嘛?
有沒有?
你怎知他沒有傷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1-06, 10:4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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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EAC212
『檢察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為林翁當時持刀只是放在身側,應無要傷人意圖』
有沒有這句話嘛?
有沒有?
你怎知他沒有傷人意圖?


我不知道起訴書裡面有沒有這句話,但是這很重要嗎?

實際上無法成立的罪名,要去追究什麼?
實在看不出來你在生氣的點在哪裡。
舊 2021-11-06, 10:50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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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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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目前台灣都是喊恐龍法官
比較鮮少聽到恐龍檢察官的說法
當然檢察官也有很天的
舊 2021-11-06, 10:50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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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我不知道起訴書裡面有沒有這句話,但是這很重要嗎?

實際上無法成立的罪名,要去追究什麼?
實在看不出來你在生氣的點在哪裡。

你不是問我的意思?
我就問你有沒有檢察官講過那句話而已,
這樣就叫作在生氣喔..
你也太敏感了..
這麼敏感就不要問別人意思呀,
不然成天都覺得別人在生氣.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1-06, 10:5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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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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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引用:
作者EAC212
『檢察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為林翁當時持刀只是放在身側,應無要傷人意圖』
有沒有這句話嘛?
有沒有?
你怎知他沒有傷人意圖?


你要的做法跟結果,必須是司法是有罪推論。

台灣是無罪推論。

再來,惡蟲提到殺人未遂,是藉由類似罪名在解釋差異。

你拿惡蟲解釋差異的殺人未遂,質疑惡蟲練肖話,扣你帽子,其實就是有罪推論的做法。
__________________
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舊 2021-11-06, 10:56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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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poenxu
你要的做法跟結果,必須是司法是有罪推論。
台灣是無罪推論。
再來,惡蟲提到殺人未遂,是藉由類似罪名在解釋差異。
你拿惡蟲解釋差異的殺人未遂,質疑惡蟲練肖話,扣你帽子,其實就是有罪推論的做法。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都沒關係,不是我的重點,
我只問 誰可以判斷他沒有傷人意圖?
是要等傷害到別人或死人才算?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1-11-06 11:00 A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1-11-06, 10:57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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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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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引用:
作者EAC212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要先證明對方有殺人意圖呀
__________________
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舊 2021-11-06, 11:0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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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EAC212
你不是問我的意思?
我就問你有沒有檢察官講過那句話而已,
這樣就叫作在生氣喔..
你也太敏感了..
這麼敏感就不要問別人意思呀,
不然成天都覺得別人在生氣.


有沒有講過那句話到底重要在哪裡,你還沒有說明呢。

引用:
作者EAC212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都沒關係,不是我的重點,
我只問 誰可以判斷他沒有傷人意圖?


如果你想論預備犯,實務上是非常困難的。

預備犯要成立,必須要有實質的證據,比如說在捷運上殺人的計畫書,這才可能會成立殺人罪預備犯。
單純只是持刀,實際上如果不是發生在捷運內,幾乎不可能成立任何犯罪,又如何去論殺人罪預備犯。你必須要有證據才能證明犯罪,只是持刀,證據證明力明顯不足。


實務上光是持刀捅人,人沒死,到底算殺人未遂或傷害罪,都會有相當爭議了,光是持刀,沒有揮砍,要怎麼去算殺人未遂或是預備殺人??

此文章於 2021-11-06 11:08 AM 被 惡蟲 編輯.
舊 2021-11-06, 11:0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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