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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昨天下午判決出爐,我就一直等著站上有沒有人PO文,呵呵。
     
      
舊 2021-08-31, 09:4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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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超軼絕塵
*停權中*
 
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我也覺得是請求的名義不對
所以得到這種結果
而不是無法對加害方要求賠償
但即便從民事打贏拿到天價賠償金大概也執行不到
總之想在法院上看到惡人得惡報是行不通的
因為法律最最基本的就一般人對法院的偏見還有對法律作用的誤解...
 
舊 2021-08-31, 09:4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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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我有疑問
如果是因為死者有撫養妻子的部分才有名義求償
那假設一個80歲沒有任何財產只能接受子女扶養的老人被持刀殺害
家屬能向兇手求償什麼?
舊 2021-08-31, 09:55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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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離線中  
substar999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K
文章: 1,499
爬一下文你會得到答案

還有這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50005

民法也有相關規定,自己去找!

引用:
作者dkjfso
我有疑問
如果是因為死者有撫養妻子的部分才有名義求償
那假設一個80歲沒有任何財產只能接受子女扶養的老人被持刀殺害
家屬能向兇手求償什麼?

此文章於 2021-08-31 10:05 AM 被 substar999 編輯.
舊 2021-08-31, 09:5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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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ar999離線中  
Gradiu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2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GAME君
因為遺孀有拿到遺產所以判不用賠?????

同理可證,因為法官有終身職+高薪,所以不應請領月退休金和月退養金
舊 2021-08-31, 10:11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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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ius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holisonyy
當今聖上最愛嘴的司法改革

改到不知道哪個宇宙去了

連該死的死刑犯也沒執行幾個

普悠瑪號出軌也說台鐵改革無上限

太魯閣號出軌也說台鐵改革無上限

結果啥都沒有改,只有臉皮厚度無上限是真的....
舊 2021-08-31, 10:20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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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GXroots
呵呵 判決還得政治正確嗎?
受輿論左右的判決還叫司法公正?
這是你想像中的司法正義?
是的,理論上司法獨立,不應受外界因素影響。
然而本站髮綠磚嘉曾開示,某些不判死的案例有受"上意"影響……

所以要回歸古時祈求明君的時代了嗎……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1-08-31, 10:2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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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引用:
作者substar999
哎,有人被新聞帶風向了,轉一篇ptt的文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4926.A.A6B.html

我知道有人懶得點過去,所以把內容轉過來了:

從新聞看起來敗訴的部分是「扶養費」,不包括精神慰撫金和醫療、喪葬等費用,
所謂的「撫養費」必須符合民法第192條第2項被害人對第三人有法定扶養義務,
而依民法第1117條第1項及第2項,必須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要件,
....

律師的問題.......我是這麼認為
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
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
提出擔保。
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通常人沒死,很多是以目前工作如果持續到一般人退休,未來預期可以產生多少收入,扣除必要成本來求償。
撫養金與193條實務應該只能啟動一項求償,高收入者應該會用193條,不會用撫養金,或是兩項同時求償,讓法官判其中一項敗訴,一項勝訴
人死了,應該可以用194條來延續193條效力...

對於已經退休人士,或收入沒有讓政府看到的人(收入所的稅),這條就保護不到...結論:平常沒事還是要多看一點法條,培養閱讀興趣...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1-08-31, 11:1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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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離線中  
s2588s
Senior Member
 
s2588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原來屍改是往這個方向改

漲見識了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21-08-31, 11:1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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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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