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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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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者程度上有差別 前者闖紅燈撞死人,還在辯稱時速三十公里搶黃燈 即使跟家屬和解 檢方認為他犯後態度沒悔意,要求法官不給予緩刑,關他幾個月也好 後者是閃紅沒禮讓閃黃,重機騎士無照超速 實務上,不是要考慮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有沒有達成和解,及犯後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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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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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兩個判的不一樣阿 雲林地方法院在2006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韓國瑜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韓國瑜緩刑2年連一毛錢都不用罰,韓賜村要付18萬不然就要進去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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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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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強制險就是220萬 第三責任險也不是受害者方喊多少保險公司就付多少 在調解過程中才會了解到保險公司是多麼冷血的一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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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的奧妙之處,就是 你視同汽車,所以不準併排行駛、鑽車縫! 在爭取路權時,又說你只是機車,上三小高速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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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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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他犯後態度沒悔意,要求法官不給予緩刑
---------------------------------------------------- 笑死,本來就不能給緩刑,韓現在就是在另案緩刑中,所以本案就不能宣告緩刑。 所以法官就判到頂6月,再多就得進去關了,這法官算有心了,不然已經和解判3個月意思一下也是可以的。 家屬有拿到500萬偷笑了,台灣人命很便宜的,如果不是因為這樣,我看是拿不到這個數字, 被撞死的就是家中經濟唯一來源,慢慢打民事賠償,刑事還沒打完家屬就餓死了。 社會底層對上有權有勢的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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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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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20是連醫療才有220萬, 直接就掛了只有200萬 第三人責任險是要有責任才會賠, 無肇責但有過失一樣被判刑, 保險公司可不會幫你出錢 倒不是保險公司多冷血, 而是產險在談責任賠償上, 就是把人當物品來估算損失價值 撞死師字輩和撞死流浪漢, 賠出去的數字是天壤之別 不值錢的東西就是不值錢 冷血嗎? 難道每人200萬一刀砍的強制險就不冷血? 法理情, 務實點比較有用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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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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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我說錯了,謝謝指正 應該是說不得易科罰金,直接去關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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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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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笑新聞中的檢方,如果檢察官真的覺得韓這麼可惡,可以不要准易科罰金,笑你不敢啦。 高雄議員認罪撞死人遭批沒悔悟 檢方當面喊不同意緩刑 2020-11-24 15:35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韓賜村今年5月涉開車擦撞造成余姓騎士死亡,檢方認定他闖紅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韓今天首次到高雄地院出庭,先表達承認犯行,卻又稱案發時雙向都屬紅燈,遭法官拿彩色照片佐證對方是綠燈反駁,檢察官因此批沒真心悔悟,建議不給緩刑;全案已定12月10日宣判。 此文章於 2020-12-10 06:32 P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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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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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少新聞都寫得跟滔天大罪一樣 結果緩刑兩年 得易科罰金 可見聳動文字的必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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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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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覺得村哥這件有嗎? ![]() 幾百幾千億的王又增就沒有人敢動了 真的是想太多 此文章於 2020-12-10 06:51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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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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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閣下確定韓X魚先生有造成車禍過失致人於死嗎? 這裡的主角是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韓賜村,用這種手法轉移焦點不高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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