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8
文章: 4
|
第一點真的不該給電話
要嘛說自己沒對方電話 要嘛留下對方電話說會代為轉達 至於後兩點 這真的看運氣 沒有誰的做法是標準的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40
|
你們公司的神奇寶貝好多。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
熊熊想起: "你申請了微信啊~ 我給XX了喔!"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
這三個是同一個症頭吧
你對這三人根本沒到密友的地步~那為何他們卻找你談這些跨過職場分際的事情? 是說第二個可以當作是盡釋前嫌就算了吧 以後這種事情還是用禮貌性地敷衍過去就好了 你還當真去處理結果怎樣幹都錯啊 因為你根本沒那麼理解對方更不能理解人家怎樣盤算的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
引用:
(3) 到現在還有人在演...就叫她去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ZKE4fdEX3c&t=322 ps: 沒有完整劇本,不知道在拍什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rJUoFmcvgs 此文章於 2020-09-11 10:24 PM 被 波控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943
|
1.不該給電話.除非你先問過那個人.他說能給才給.
道不同不相為謀.點頭之交也就罷了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16
|
樓主每次講的事都很離奇,如果她都沒跟任何一人講,除了張友驊還有誰會知道?還是每次都把不利於自己的內情跳過讓過???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
|
引用:
看不出哪裡很離奇,很普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17
|
依照樓主多次PO文的內容與以及思考邏輯來看,
最好還是多多練習「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的口訣!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
引用:
看到標題就想說會不會又是妳 事實是 她打電話要幹什麼 真的沒有妳的事 要是她今天跟妳說要道歉 結果是去刺殺對方 循線查到電話是妳給的 妳就算跳到死海都洗不清了 下次記得不管是誰 一律說不知道然後把電話轉給人資去處理就好 一個群體別太執著要融洽 大家都能賺錢才能維持融洽 一個公司賺不到錢的時候要多融洽都是假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