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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zfev
Major Member
 
tzjzfev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鬼島的鬼公司
文章: 179
不好意思,pcbd 、newsnes兩位網友,
小弟的回覆並不是針對兩位,
只是正好引用了newsnes的回覆,
如果讓兩位覺得不快,小弟我道歉,
主要想表達的是,目前台灣的汽車、機車交通事故、違規或是各種行為,
很容易陷入二分法,汽車怎樣怎樣…機車怎樣怎樣…
汽機車還是需要人類去操控,
各種的事故、違規、行為等等都是“人“造成的,
跟交通工具的種類一點關係也沒有,
只要駕駛人(不論是汽車機車)的心態不改變,
交通很難有進步的時候啊…
     
      
舊 2020-01-23, 09:2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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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zfev現在在線上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GRT
其實我們的機車行駛或許可以比照日本
一台機車也佔汽車車格,不可隨便行駛路肩

上次帶日本客戶去工廠,路上兩線道,遇到大塞車
我們車子兩側不斷有人騎摩托車鑽過
日本人我們這樣騎車可以嗎?太危險了


我在日本的高速公路遇到大塞車,重機騎士也都是騎車縫超車...
 
舊 2020-01-23, 09:3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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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newsn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tzjzfev
不好意思,pcbd 、newsnes兩位網友,
小弟的回覆並不是針對兩位,
只是正好引用了newsnes的回覆,
如果讓兩位覺得不快,小弟我道歉,
主要想表達的是,目前台灣的汽車、機車交通事故、違規或是各種行為,
很容易陷入二分法,汽車怎樣怎樣…機車怎樣怎樣…
汽機車還是需要人類去操控,
各種的事故、違規、行為等等都是“人“造成的,
跟交通工具的種類一點關係也沒有,
只要駕駛人(不論是汽車機車)的心態不改變,
交通很難有進步的時候啊…

您客氣了,您說的我十分同意。

我騎機車的時間比開車多太多了,我不會刻意去指責騎機車或開車的人。
只是看那位仁兄一根手指指著四輪汽車,卻忘了更多根手指指著二輪機車,才發文吐槽他而已。
舊 2020-01-23, 09:3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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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nes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2
引用:
作者gigamo
日本機車鑽車縫是合法的,你的客戶不知道。

但行駛路肩不合法。

可是在臺灣,都把機車行駛路肩認為是理所當然。

交通法規有規定,行駛路肩違法,沒人檢舉。

開車到路口右轉,被機車從右側超車,車上行車記錄器很難舉證。

通常那些檢舉魔人,就是右側超車慣犯,也是行駛路肩的常客。

那天有空,我猜大約一個下午,應該就可以舉發一堆路口右側超車的騎士。

台灣不少汽車駕駛以為路肩是機車道
非路肩的地方是機車不能走的汽車道

還有以為紅線內可以停機車
之前是真的看到一個媽媽停紅線被開罰單
她的反應是覺得莫名其妙
完全不知道自己違規停車

這種駕照筆試就應該要淘汰的
卻通通拿到駕照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0-01-23, 09:4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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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gigam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台灣不少汽車駕駛以為路肩是機車道
非路肩的地方是機車不能走的汽車道

還有以為紅線內可以停機車
之前是真的看到一個媽媽停紅線被開罰單
她的反應是覺得莫名其妙
完全不知道自己違規停車

這種駕照筆試就應該要淘汰的
卻通通拿到駕照


所以,其實最大的犯罪就是政府,駕照太容易取得。(攤手........
舊 2020-01-23, 09:5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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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mo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5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台灣不少汽車駕駛以為路肩是機車道
非路肩的地方是機車不能走的汽車道

還有以為紅線內可以停機車
之前是真的看到一個媽媽停紅線被開罰單
她的反應是覺得莫名其妙
完全不知道自己違規停車

這種駕照筆試就應該要淘汰的
卻通通拿到駕照

有些人的確會不知道違了規

想到之前看到的案例


禮讓行人除了有不足3米規定

原來還有分在行人的前方或後方



防撞!  禮讓行人不足3米  騎士挨罰2千元

[youtube]M-ccK4-EeM4[/youtube]
舊 2020-01-23, 11:4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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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chengj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gigamo
所以,其實最大的犯罪就是政府,駕照太容易取得。(攤手........

駕照就算很難取得,還有身分證可用,反正有沒有駕照只是一張罰單,

出事了跟肇責無關.
舊 2020-01-23, 11:5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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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離線中  
dino75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87
我的想法比較直接, 路是公用的, 人人都可用.

行車不佔用超車道, 轉彎要打方向燈, 盡量不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其他人怎麼開我不在乎, 高速公路上時速200從旁過我也是讚嘆(離有點距離就是了), 如果跟得上速度, 腳踏車上路也可以, 何必去分2輪4輪. 大家都有使用不同交通公具的機會, 不也有不同的樂趣.
舊 2020-01-24, 01:3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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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o750離線中  
okdwn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05
死的都是靠邊騎的,汽車併排、臨停、路邊起步、公車離、靠站、汽車駕駛開車門、行人腳踏車爭道、大貨、客右轉迴轉半徑........etc

不開放內側,腳痛部永遠在洗腦機車靠邊騎很安全,機車待轉很安全,藍藍路之左轉靠右很安全,永遠都有孝子孝女孝遺產
禁行機車拿掉,大家正常騎,正常左轉,不就可以少掉很多沒必要的事故
舊 2020-01-24, 02:0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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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dwnk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用路人的事故, 有很多都不是他人迫害, 而是自己造成的, 言盡於此.

汽車的確比機車安全一些, 當出事情的時候: 你可以去買車.

但哪一種車問題比較多, 就不是這樣的分類法, 完全看駕駛是什麼人~
舊 2020-01-24, 04:1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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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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