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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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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樣...等看見了都來不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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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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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200,一秒跑55M
我在高速公路開車,大約會看到前500M-300M...沒太多車的話 夜間...這距離折半... 然後有一個粗略的算法...反應時間1秒... 你開100,看到狀況踩煞車,期間已經跑了25公尺,然後要花50公尺煞停.... 開200,看到...跑55公尺,煞停110公尺 所以...165公尺內...應該都是會撞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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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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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大家都說後車錯較大
不過這回怎麼沒人跳出來說前車不該占用超車道, 不管後車開幾百, 就是得讓出來, 所以是前車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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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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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網站,都是知書達禮,就事論事,以理服人,成熟的男子漢..... 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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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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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來說 都前車的錯 就算後車開到 光速 前車也不該在那個位置 還不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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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賣雞絲麵(有分葷素)和鍋燒意麵,要買可來信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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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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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開燈說不定可以可以討些肇責
不過問題本身還是嚴重超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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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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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搞錯了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死的不一定是錯的那個!
佔用超車道且沒開燈是不是錯的先不論,但國道上開200左右很大的可能就是死的那個! 除非你開坦克。 * 我個人的看法:晚上開車不開大燈的,除了要犯罪,就是想殺人。 忘記或沒注意都算過失,應該要以現行犯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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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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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是看哪邊占優勢就站哪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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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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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交通部還是高速公路警察有說過 如果是以最高時速行駛內線車道是不算占用超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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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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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佔用超車道+未依規定使用燈具
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 (行車紀錄器GPS未經國家標準局檢驗,不能當作超速舉發依據) 個人觀點,後車駕駛恍神了....不然這個路段還有路燈,要發現前車不難。 即使是時速210,相對速度可能100KM的情況下,不管是要閃中間車道或是大腳剎車其實都不會撞上,如果是我的話方向盤一拉就過了,但是後車是在很近距離的時候發現才開始剎車所以來不及。 還有..這家行車記錄我也有用,但是GPS的更新頻率不夠快,速度快的時候那個時速顯示會當住凍結。(為什麼我知道?嗯...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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