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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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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加取締就是改善交通最好的方法。 鄉民只會叫政府罰慣老闆,但是政府嚴格取締交通亂象時,又在唉爸叫母批政府搶錢。這種人我最看不起了,只會檢討別人,不會檢討自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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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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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偏蓋全。 不過我覺得這種檢舉達人是一種正義,因為不影響自己會影響別人啊!這可是大公無私的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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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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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規劃是在逼著民眾違規的,每個十字路口都劃上十公尺的雙黃線,你確定小路轉彎不會壓到?特別是台北市肯定會壓到的,還有轉彎時的多向號誌,在到達路口前至少100公尺,標示清楚多向號誌的路標嗎?都是在前十公尺在地上隨便畫畫就混過去了.....
還有更恐怖的陷阱,像是高速公路的交流道,上去的時候還給你寫速限牌,高公局是白癡嗎?上交流道不加速你還在減速,上去之後給的加速道經常不到三百公尺,若緩緩加速根本跟不上車流,更有許多白癡駕駛,政府也沒好好教育這些駕駛,不管後方車輛與自己的相對速度很大,直接切進來一副我在你前面,撞我你就死的態度,太多問題都沒好好解決,還一直妖魔化小客車跟超速,小客車的肇事率僅商用車的1/6都不到,超速肇事也根本是次要因素中的次要因素,我說的這些才是肇事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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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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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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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很多規畫出來的標示跟.. 算了, 幾乎每一樣都有問題, 連停車格都很天兵.
台南就很多停車格剛好四個輪子進去還壓線的大小, 明明畫兩格還剩空間, 硬要畫三格.. 總之, 我是乾脆全部避開, 沒有室內停車場的地方, 我幾乎都不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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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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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先區分停車場是公有還是私有,公有的不是都有一定規範嗎 不過寸土寸金,也不是符合公有規範的都好用,如果你開的是休旅車這種車寬明顯大的更是感受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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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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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以前也沒多好,但現在是越來越爛。 而且民眾是越來越隨性。 加上現在手機相機行車記錄器盛行。 檢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所以罰單量才越來越大。 引用:
取締當然是好方法之一。 但政府不能只靠取締來處理交通問題。 可是除了取締外,你覺得政府有其他有效手段減少違規嗎? 我看是沒有。 改良考照內容還要民間團體一直叫才肯做。 還要要民間協助改良。 為什麼? 因為罰單太好賺。 大家都守法,罰款變少,政府會缺錢啊。 此文章於 2016-12-30 04:33 PM 被 orea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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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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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妨礙到我就檢舉
從我家出去,巷口剛好就是一間7-11 所以經常碰到汽機車為了去7-11買東西,貪圖方便就停在巷口轉彎處 每次我要出門或回家時都會妨礙到我,所以每次經過7-11我都送一張 害我都已經養成習慣,要出門或快要到家時,就先把檢舉達人APP打開,經過時直接拍下去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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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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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檢舉過就知道,並排違停不好檢舉 除非是檢舉魔人專門拿相機手機拍,還要拍駕駛座沒有駕駛才撿舉的過 檢舉多還是用行車記錄器影片減一減寄去檢舉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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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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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真的覺得政府是故意的...
停車場在哪?都市規劃根本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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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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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碼歸一碼,有些已經確實嚴重影響別人的違規,就不應該有任何緩衝的空間。 像是我一直在罵的違停,明明已經停到快車道,造成堵塞,有人報警,結果警察來只是驅離?這樣誰會怕?當然是先給他停,等警察來再開走就好了。 如果一次罰個十萬,誰敢再違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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