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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阿里山山腳下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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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著整齊服裝外 還請記得帶香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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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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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哈,我把法官當成正常人啊,一天只有24小時,生命中絕大的時間都在研讀法律。以一個人有限的生命經驗來決定社會無窮盡的事件?你不覺得強人所難嗎?你覺得一個女法官對軍中虐待案件的認定會比一群陪審團的認定來的合理嗎?這不是輕視法官,而是她能力本來就有所不及,不要把法官當神!連我的法律教授都說很多法官活在象牙塔裡。 法官從菜鳥中熬過來是要犧牲多少原被告跟社會成本啊?現在就是太多人被犧牲,民眾才會要求司改。 還有啊,連司法院長都覺得法官社會經驗不足,所以這是司改的重點… 此文章於 2016-10-27 11:06 AM 被 lfou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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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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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 找一群菜鳥,還是法律無知的菜鳥來當陪審員,就是解決之道? 我看不出來這樣做好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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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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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也說了 陪審團的功用在於事實認定(拆穿謊言) 所以並不需要具備法律知識,而是社會歷練 舉例來說,只是舉例 修一台機車要8萬1,這是不是敲詐? 如果是的話,那正常合理金額該是多少? 那反而是長期騎機車的一般人會比開汽車代步的法官更有判斷的能力 至於敲詐要判什麼罪? 關多久? 那就是法官來決定 此文章於 2016-10-27 11:08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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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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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注意厚,陪審團只處理"事實",法律適用是由法官來處理的。 如果搞不清楚何謂事實,何謂法律適用的話,google一下就有了,通常這一塊是不會有偽資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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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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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謂的敲詐是指犯罪嗎?罪名為何? 再看法律構成要件,事實是否符合,才能判斷是否成立犯罪。 以可能的罪名來看,詐欺的構成要件是施用詐術,可是要價8萬1,人家有用詐術嗎?是修車的人想辦法讓你誤以為車子壞掉,才送來修車的?如果沒有施用詐術,就不會成立詐欺。 那會不會成立犯罪?其實有可能,但是會成立何罪名?要看具體事實為何,才能決定是否成立。 你要不要想一下這案例在什麼情況下會成罪?成立何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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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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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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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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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 我也感覺不出來找一群菜鳥來認定事實,有哪邊會比現在的制度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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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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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大
這個8萬1的案例裡 修車者有列這台車根本沒有的零件來索取費用 這部份的詐欺罪名可以成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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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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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一個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的差異性 有錢人和一般老百姓也是有相同現象 法官和檢察官都不會比警察還了解社會現況和現實 而且不只鄉民這樣說法官缺乏社會經歷 就連學法的也講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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