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2
以後配備大砲長鏡頭取代手槍抓違規就好
     
      
舊 2016-08-11, 02:10 A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block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7
警政署說,近幾年多起員警追車、開槍執法造成當事人或民眾傷亡案件,因員警事後須擔負刑責及沈重的賠償

警政署都坦承有錯,法官也認為警察有錯,因此需負擔民刑事責任,民眾意見可真多

警察遇見拒絕臨檢逃逸,死命追,直接開槍打死----結果只是一個小屁孩無照駕駛心虛而已,有必要嗎?
警察遇見通緝犯,也是直接開槍打死---結果只是一個當小三被告通姦,因為剛好沒住在戶籍地址沒收到傳票被通緝

一個只是違規,一個只是可以易科罰金微罪的通緝犯,有必要這樣對待嗎?
並不是所有嫌疑犯都是十惡不赦,更何況有的只不過是嫌疑犯而已,都還沒判刑確定

台灣警察早已過度濫權,必要限縮是必須的,不然每次執法過當,受害者提出國賠,又是全民買單
當然有人又會舉例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民眾可以直接購買槍枝,台灣呢?
台灣罪犯的危險性比美國低太多了,如果喜歡美國警察執法的方式,可以移民,但你要先受的了美國治安再說
 

此文章於 2016-08-11 02:30 AM 被 block77 編輯.
舊 2016-08-11, 02:29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ock77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block77
警政署說,近幾年多起員警追車、開槍執法造成當事人或民眾傷亡案件,因員警事後須擔負刑責及沈重的賠償

警政署都坦承有錯,法官也認為警察有錯,因此需負擔民刑事責任,民眾意見可真多

警察遇見拒絕臨檢逃逸,死命追,直接開槍打死----結果只是一個小屁孩無照駕駛心虛而已,有必要嗎?
警察遇見通緝犯,也是直接開槍打死---結果只是一個當小三被告通姦,因為剛好沒住在戶籍地址沒收到傳票被通緝

一個只是違規,一個只是可以易科罰金微罪的通緝犯,有必要這樣對待嗎?
並不是所有嫌疑犯都是十惡不赦,更何況有的只不過是嫌疑犯而已,都還沒判刑確定

台灣警察早已過度濫權,必要限縮是必須的,不然每次執法過當,受害者提出國賠,又是全民買單
當然有人又會舉例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民眾可以直接購買槍枝,台灣呢?
台灣罪犯的危險性比美國低太多了,如果喜歡美國警察執法的方式,可以移民,但你要先受的了美國治安再...

警察濫權?
等一下,你住的地方是在台灣?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6-08-11, 02:31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air離線中  
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寫清楚不錯阿

以後發生類似需要"追"的案件時, 就拿這個當擋箭牌就好了

抓不到? 你家的事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16-08-11, 02:40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carShih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重點不是追不追, 而是抓到後要怎麼看待, 現行配合的普通罪, 增加麻煩的增加罪, 如此而已.

有時候真的覺得讀書讀到頭殼背過去了, 台灣的管理階層或老闆來當執法者的話, 就沒宵小了.

看他們治下多嚴格, 遲到5分鐘內扣NT500(幾乎是普通人半天薪水), 然後累進罰則.

而且是紀錄超過2次, 當月無獎金的制度, 瞬間秒殺, 是你, 捨得遲到嗎? 罰得多重啊!!!

作業疏失扣錢, 但皮皮的惹到管理者不爽就是扣分, 半份獎金就沒了, 要做賊都會怕!

累進罰則才是嚇止這類情況的做法! 不是什麼追不追, 不追也行, 敢跑的就是要加重罪責.

你說無罪卻跑給警察追的勒? 很簡單啊, 變成有罪, 妨礙公務就一條!

台灣不是警察濫權, 目前是民眾濫情, 法官念佛跟濫情跟不聞世事還有自大.
舊 2016-08-11, 07:13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貓神官
Major Member
 
貓神官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群青的高空
文章: 229
引用:
作者CDancer
全面都支持警察追嫌犯,只有妓者覺得執法過當。

你錯了,還有和犯罪者人權站一邊的法官大人
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ACG網誌
「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赤ゆ砂塵——白ゆ……炎シ, 輝ゑ神像,銀色……ソ……с、З、У……!
舊 2016-08-11, 08:21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貓神官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blair
警察濫權?
等一下,你住的地方是在台灣?


我幫他翻譯一下, 他所謂的濫權是犯罪程度只到易科罰金的嫌犯被開槍擊斃了, 警察卻只要罰款了事.

我是覺得如果警方在緝捕過程中遭到歹徒回擊的話就該用槍, 真造成傷亡全民買單也無妨.
怕的是過去私下和歹徒有糾紛所以挾怨報復, 這種案例比較少見但也還是有.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6-08-11, 09:08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誰知道騎在機車上飆飆飆的孝子孝女有沒有涉及重大刑案?
舊 2016-08-11, 09:11 A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bben離線中  
Rapto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引用:
作者Crazynut
在學理上這是很有名的"無罪推定原則"啊。

這就像薛定格的貓一樣,沒追上就無法判定。法理上說,無法判定就當成沒罪(人家是跑好玩的,笨蛋警察有膽來追我啊)。

現在更進化成連追都不必追了,讓我想起哲學上一些有名的論辯:
---
如果在寂靜的森林裡,一棵樹倒下了,沒有人看見也沒有人聽到,那你如何證明這件事確實發生過呢?
---
"沒看到"→沒發生,你看這個社會多和諧多美好啊!


大師有開釋過呀
上傳的圖像
文件類型: jpg 543.jpg (57.4 KB, 220次瀏覽)
__________________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舊 2016-08-11, 09:22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ptor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所以...用包圍的到底哪裡不好?

即使要用包圍的
歹徒不會乖乖在原地等你包圍
當歹徒在逃離狀態下
有計畫性的追逐是逼迫引誘歹徒到定點的手段
沒有追逐歹徒是不可能乖乖往你想要的點跑
舊 2016-08-11, 12:58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1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