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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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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家的人命,就值那麼一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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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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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違建,也只有政府可以拆(但請不要因此就認為我說:政府拆甚麼都對)
就算超級英雄電影看來很痛快,但不等於那些人做的都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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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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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蘋果的報導是錯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60530/37243197 「林男表示,他父親在60年前從南部帶著一家人北上三重,和地主合資蓋房子,父親取得磚造房屋地上權,地主取得土地所有權,父親開麵店維持生計,父母去世後他娶妻生下三個孩子,多年來和地主相安無事,但隨著地主去世,其後代卻決定將土地賣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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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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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表示,他父親在60年前從南部帶著一家人北上三重,和地主合資蓋房子,
父親取得磚造房屋地上權,地主取得土地所有權,父親開麵店維持生計,父母 去世後他娶妻生下三個孩子,多年來和地主相安無事,但隨著地主去世,其後 代卻決定將土地賣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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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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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我個人的認知來說啦... 正常情況下,就打官司 要求對方拆屋還地 可能的話還要加付佔用時期的租金 有篇新聞裡面有留言,好像有道理 只是不知正不正確?↓ 不是很模糊,是因為採取法律不同 日治時期主要是採法國自由登記制度,登記主要用於與人打民事官司。 台灣後來Kmt採取絕對登記主義,及登記才有效力,謄本未登記都是違建,無權利效應 所以不是老一輩沒知識,是整個制度大轉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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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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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樣也要買個一坪的建坪吧
合資只拿地上權 林老先生不是自己笨就是被人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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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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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法的地上權,那就是有房屋登記證和每年要繳稅,反之就是違建,管你跟誰簽了合約,除非被拆的屋主拿的出房屋登記證和繳稅證明,不然他要說地球都是他的,也行。
引用:
才50年沒有日據時代那麼久啦! 就只是單純政府沒有錢拆違建,然後蓋違建侵佔土地的又死賴著不走,打官司當然可以打,曠日費時而已,反正拆一拆,當時屋主沒人在家,最多就是民事賠償,本來打官司拿來賠而已。 引用:
不知道你有沒有土地、房子出租! 希望你不要遇到蟑螂租客,當他賴著不走又不繳房租時,法院要個一、二年才把房子、土地還給你,然後你還一毛都要不回來時,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有上面的想法。 引用:
一堆蟑螂租客、蟑螂法拍屋客的,每個褲子都穿得很好,還比你我有錢! 此文章於 2016-05-30 10:44 A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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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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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有法律的.. 你可以告他讓他走.. 如果嫌法院太久, 你願意付筆錢請他走也是一個方法 而不是強拆, 邏輯還是思考有問題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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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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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無權佔用早就告到他連褲子都沒得穿了 哪需要搞這種手段?想一下就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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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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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不說台灣法律及全世界最公正廉明的法官, 先了解一下臺灣法院的實際運作就好,告到可以"趕"他走要多久? 實際合法的讓他走又要多久? 不走法院,付筆錢請他走說得簡單,實際又要多少錢? 最後大部分結局就是這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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