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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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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會不會跟監獄滿了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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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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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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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的想法是: 如果家屬認為法官欠他甚麼, 私下找法官要.... 如果是我, 我兒子怎麼死, 你法官就怎麼死, 然後看法官的同事會不會給緩刑.... 台灣的法官可是犯罪的溫床, 沒有他們光怪陸離 隨心所欲的判決 台灣的監獄怎麼會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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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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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辦案,謝謝指教!   
				
		
		
		
		
		
		
		
		
		
			     過失殺人太低,還有公共危險罪啊!! 刑法176 + 177就能變成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 第 176 條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 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 第 177 條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回顧: 負責人呂忠吉、邱柏銘 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文章於 2016-04-27 11:34 AM 被 Stone Cra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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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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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裡吹冷氣打電動不是很好嗎? 
				
		
		
		
		
		
		
		
		
	
	喜歡戶外的打籃球也很讚 到那邊吸粉塵開趴感覺有點無聊啊(也許是我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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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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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第176條 用[玉米澱粉]和[色素]製成的[色粉],要被認定為爆裂物,我想不太可能. 第177條 色粉不是氣體,是固體. 所以,要用這兩條告贏,我覺得應該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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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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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問題在於就算是固體在空氣中的濃度也跟氣體差不多了, 連糖廠都能爆了. 當然這點可以凹起來,會變成律師詭辯大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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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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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繳一堆健保費都給這些人了 
				
		
		
		
		
		
		
		
		
	
	怎麼不叫這些有可能出包的業主繳補充保費? 預繳個2年 開個公司錢都它在賺 風險都轉嫁給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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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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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好吧是我沒說清楚 我說的是還有當初大家討論的疑點 事前怎麼通過消防安檢的? 新北市政府有沒有人收賄? 八仙貪瀆案「離奇消失」 檢方從沒查過? 這個查下去搞不好又是一串肉粽 結果現在別說一罪一罰了 除了塵爆本身這個賴不掉的事實 其他根本都沒查沒辦 怎麼讓人不懷疑不是在演 "好了啦,最重5年都判了4年10月,可以閉嘴了你們這些死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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