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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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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一個地方是莫三比克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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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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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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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讓詐騙集團自己決定去哪?雖然合法!但是一點都不合理! 鵝老你去選一本雜誌讓詐騙集團墜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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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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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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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案看到的資訊好像有點混亂
引用:
看到其他網民解說是有兩個案子 因為有華人男性在2014年火災致死(有其他報導說是謀殺案),這77名華人是同住一處變成涉案關係人 肯亞警方調查中發現未經許可使用的無線設備及電信詐騙案 宣判無罪的到底是殺人案?還是非法使用無線電設備?或是電信詐騙案? 對岸的說法是第一項,因為詐騙受害者在大陸,這個詐騙案肯亞根本無法審理才移交對岸 如果以上說法是事實,詐騙案無罪之說可能搞錯了? 外交部在肯亞連辦事處都沒有,是駐南非的外交人員跑到肯亞交涉,他們是否真正了解是什麼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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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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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5/1623192
肯亞再逮41詐騙嫌犯 傳19人來自台灣 2016-04-12 00:51 中央社 奈洛比11日綜合外電報導 肯亞政府將電信詐騙案8名台灣嫌犯遣送大陸,在台海兩岸關係引發風波,此案77名嫌犯早在2014年底被捕,據肯亞媒體報導,警方上週又逮捕41名華人嫌犯,也包括19名台灣人。 肯亞「標準報」網站(Standard Digital)報導,肯亞外交部發布聲明說,當局在2014年11月逮捕28名台灣和另外49名華人嫌犯,罪名是非法入境和涉及電話詐騙。其中37名嫌犯於4月5日獲高等法院判定無罪,其中包括23名台灣人。 不過,肯亞當局8日將8名涉案台灣人遣送中國大陸,引發中華民國外交部抗議,批評此舉嚴重侵害基本人權,並要求大陸立刻將8人送返台灣。 就在同一天,肯亞警方又在首都奈洛比(Nairobi)逮捕41名嫌犯,包括19名台灣人和22名中國大陸人,並將他們移送法院。他們是在蘭達區(Runda)一棟屋子被捕,面臨類似指控,因為他們想要成立網路犯罪的指揮中心。 警方今天表示,他們把這些嫌犯移送法院,聲請法院下令羈押,同時持續對犯罪案件展開調查。 標準報網站有不少肯亞網友批評自己國家的司法,以及政府將台灣人遣送大陸的作法。 肯亞新聞網站Quartz也報導,此次事件可能增加國際對中國「法治」承諾的關切,也可能會激起國際對台灣的支持。 報導中說,有大批大陸人和泰國人被犯罪集團送到肯亞,以為是要擔任卡車駕駛和其他藍領工作,結果卻因網路詐欺勾當和電話詐騙案而被捕,這些台灣人是其中的一部分。 根據肯亞「星報」(Star)在前年警方破案後的報導,這些華人嫌犯住在奈洛比的5間房子,受到軍事化管理,由於其中1間房子失火造成1名華人喪生,警方才破獲這個集團。 失火的房子共有6間臥室,警方在屋裡查獲大批電話耳機,還有連接高速網路的電腦和監視器,所有房間的窗戶都以床墊遮蓋,以防聲音外傳。警方專家表示,室內陳設是典型的網路犯罪指揮中心,電腦伺服器裡的交易金額達數十億肯亞幣。 當時肯亞外長穆罕默德(Amina Mohammed)曾赴現場查看,對於那麼多人住在那裡,鄰居和政府卻都沒有注意到異常現像,令她深表詑異。 中國大陸政府官員表示,這處距奈洛比美國大使館不遠的指揮中心應該是用來詐騙大陸民眾,但也有人懷疑此事涉及間諜活動或者是大陸網路作戰計畫的一環。 繼續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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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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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講法,跟這位教授一樣。 -----------------------------------------------------------------------------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23...丰q法互助歸零? ) 儘管台灣地區善良的民眾很多,但作奸犯科者也為數不少。因之,有人認為把這些人送到大陸、也是好事一樁,也不令人意外。 前幾天,那個姓鄭的傢伙在法院大放厥詞,批評法務部矯正署。我心中的感覺恰好相反。 每次見到從國外遣返的詐騙犯,回來謝天謝地,我就有氣。這些人就應該留在大陸、或是 其他他們犯罪所在地之國。 此文章於 2016-04-12 03:59 AM 被 yyp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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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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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喜歡罪犯
但這個案子問題卻不是出在這些人有沒有犯罪,而是中國有沒有權利這麼做? 如果這樣的案子被默許,那下次類銅鑼灣書店案件,只要對岸給你栽個贓說你犯罪, 那人就隨便你逮走,是這樣子嗎? 我們這些鄉民又如何知道其中被逮過去的有沒有一兩個真的是無辜的? 還是要寧可錯殺100不願放過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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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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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治掛帥能到你這種地步,台灣精神院的床位絕對不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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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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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新聞只看看到二個字:煽動,台灣人就在這種新聞下生活了數十年而不自知,真夠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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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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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
肯亞法院都已經判無罪釋放 這樣還適用司法互助、引渡? 有的人一下想當中國人 一下想當非中國人 一下跳出來 一下跳回去 等等會不會喊「打我呀! 笨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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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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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罪者而言當然要回台灣受審,基本上一定無罪,在大陸坐勞吃著過期米飯這些台灣人那受的了,雖然不認同中國做法,但這些丟台灣臉的人士也不應讓他們太好過(抓到無罪之後又出國繼續騙?鼓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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