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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TP821893
要加這一條才有公平正義

承租人連續住滿三年有權向房東以公告現值購買所承租的房屋。房東不得拒絕。

加了這條房祖會跟買屋價一樣
     
      
舊 2016-03-09, 07:4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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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只有我想到可以找低收入人頭洗政府的錢嘛...?
 
舊 2016-03-09, 07:4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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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gcar2000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先不說實施以後會怎樣,信不信在實施以前,就會有聽到風聲的房東先把看起來不是很有錢的住戶趕出去,以求保險。
舊 2016-03-09, 07:5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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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r2000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搞一搞之後 住戶變成很有錢,房東的房子被佔收不到租金還趕不走。

房東變成中低收入戶......XDDDD
舊 2016-03-09, 08:3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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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怎麼回事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2
舊 2016-03-09, 08:4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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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離線中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只有我想到可以找低收入人頭洗政府的錢嘛...?


你可以洗錢阿,但是政府洗你的稅,政府給你兩年錢,收你一輩子的稅
舊 2016-03-09, 09:2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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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保護弱勢,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這條趕快通過吧
弄個人頭低收入戶
然後租金每個月10萬
直接叫政府買單
舊 2016-03-09, 10:0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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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Stripp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96
"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如何評估租金是否合理?
政府知道租金多少...年底報稅逃不掉。
引用:
作者cocola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7656123283.html?utm_source=fans-page.facebook.com&utm_medium=referral&utm_content=ohousefun&utm_campaign=normal_news


另為保護弱勢,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
政府是要付多久 ? 全額給付 ?

屆時房東會問是否為中低收入戶 ?先汰除..
中低收入戶更找不到房子住...
法條若不周延時,會出現租帝寶低收入戶 ?

台灣 腦殘立委不嫌多...
舊 2016-03-09, 11: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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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pper離線中  
gdc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5
Thumbs down

引用:
作者TP821893
要加這一條才有公平正義

承租人連續住滿三年有權向房東以公告現值購買所承租的房屋。房東不得拒絕。


還記得375減租、耕者有其田、人民公社嗎?
舊 2016-03-09, 11:20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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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1離線中  
Stripp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96
華生你突破盲腸了
引用:
作者BMG
保護弱勢,房客若因不可歸責於己的原因而積欠房租兩個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房東不得解約,但可向內政部申請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東將中低收入戶房客趕出租屋,將會被開罰5萬至30萬元

這條趕快通過吧
弄個人頭低收入戶
然後租金每個月10萬
直接叫政府買單
舊 2016-03-09, 11:2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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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pp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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