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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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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埋伏酒家外取締酒駕--應柔性勸導。
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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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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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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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嚴刑峻法?根本是世界上最寬鬆的第三世界國家之一
有明顯喝酒事實還能拒測罰9萬,應該要強制抽血才對吧 酒駕肇事應該第一時間扣車扣押財產,致人於死比照殺人罪10年以上 不過立委們忙著選舉,只要不是死他們或他們家人就暫時不在乎了 不要說他們沒改法律:因為前幾年酒駕撞死太多人了,所以勉強通過酒駕致死3~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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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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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已經少很多了
以前沒抓的時候應該更可怕 至於為何還會有 我想是沒踩到痛處 比方說那些錢很多的根本不怕你罰的 最好就是引進鞭刑來專門對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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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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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到北韓處理不是更好
台灣監獄以經滿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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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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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美國怎麼處理酒駕的:
下文引用自: http://www.npf.org.tw/1/9932 二、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 美國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在各州亦有不同,包括罰款、拘留、參加飲酒教育學習班、社區勞動、提高保費、吊扣駕照、監禁等。有30個州規定,累犯者要沒收車輛。在以上各種處罰措施中,最普遍的處罰駕照(至少六個月),並科處高額罰款。有些州甚至對尚無肇事的酒駕初犯,即予一週至六個月的監禁(例如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加州、俄亥俄州、華盛頓州、西維吉尼亞州),其他州則是再犯才有監禁的處罰。 三、酒駕累犯的處罰方式 對於酒駕累犯,美國各州皆採更嚴厲的處罰措施。以加州為例,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對于二級謀殺罪,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 此文章於 2015-12-11 08:14 A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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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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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嚴刑峻法???????
支持引進鞭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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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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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
黑心食品都無罪了,還想抓酒駕? 台灣法官最廉潔,最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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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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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恐龍:你以為我願意嗎? 我也是不得已啊,誰知道一日為恐龍竟變成終身是恐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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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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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堆罵法官不罵立委檢察官的
![]() 該罵的是立法的人, 不訂定嚴刑峻法, 一昧講求肇事者人權和比例原則, 卻不思考被害人的人權. 更甚者反對死刑, 明確告知有意或無意殺人者先下手為強, 反正對方死了你不會死. 最糟糕的就是像中檢, 酒駕3次累犯可以自行改易科罰金, 不是擺明了叫累犯多喝點, 抓到頂多罰錢了事? 我要是親戚朋友讀法律系的以後一定推薦他走檢察官不要當法官 法官依法依證據判決被罵得跟龜兒子一樣 檢察官亂起訴亂找證據還可以在媒體前放話法官亂判, 多威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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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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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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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日本相比 台灣對酒駕根本不是嚴刑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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