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
引用:
請見前一位網友的話: 「要是他能說服陸正的爸爸,我就相信是冤案」 那請問: 『何時台灣司法變成要說服被害者家屬,才是冤獄確定??』
__________________
旅拍生態小生命 淡蘭古道路線登山健行、Off Road遊記彙集、「百岳、小百岳」遊記彙整記錄 遊台灣山林巧遇針葉木彙整集 【四獸山、南港山】區生態拾遺 回顧 底片時代『2010庚寅』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
更11審審判長:陸正被撕票 絕對是這夥人做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12281 2011/7/29 高院更十一審裁判內容獲最高法院完全認同,更十一審的審判長周盈文認為,因邱和順等被告堅稱被警方刑求,他和合議庭另二位法官林海祥和詹駿鴻,將警方和檢察官偵訊的逾百捲錄音帶全部重新聽過,「絕對是他們這夥人做的,若沒有做,不可能供述出相關案情。」 4年前的報導. 這跟之前有人提到廢死給死刑犯認為有活的空間一樣 前幾天侯友宜在三立訪談也說過 辦案人員第一線.嫌犯有沒有犯案.員警心裡都清楚.差別的是證據的完整度 嫌犯重犯說一樣的話.說久了自我催眠都會認為自己沒有犯案.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
引用:
呃.... 既然找不到屍體如何確定棄屍地點是正確的? 證據? 別鬧了 相關男性衣物的證據起訴後全都離奇自動消失 歹徒交付的取款條上指紋全都跟被告不相符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證據導向? 就是有這種隨便亂辦的案子 所以廢不廢死才會有如此大的爭議 引用:
啊不就第一線人員好棒棒 王迎先、江國慶、蘇建和表示:...... 此文章於 2015-06-10 10:10 AM 被 Elros 編輯.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
幾十位法官看完全部卷證資料,都認定他是主嫌,
為何有這麼多人看了報導,就認為本案一定是冤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12281 「高院更十一審今年5月宣判時,合議庭法官周盈文、林海祥、詹駿鴻在判決書寫著:「邱和順等被告隨機犯案,因陸正反抗,即將陸正殺害,視人命如草芥,並棄屍於崎頂海中,迄今無法尋遺骸,人倫永絕,此情此景,人神共憤,若非共犯羅濟勳良心未泯,和盤托出,共犯鄧運振心防洞開後,對陸晉德下跪認錯,並坦承犯行,致使其他共犯接連吐實,此一冤案,將永無得見青天之日。」 依據羅濟勳、鄧運振指述,陸正被帶上車後就大叫,邱和順就摀住他嘴,陸正則咬邱和順的手,邱和順痛到大罵:「╳你娘敢咬我,找死。」然後掐他的喉嚨,後來車開到山上去,邱和順拿刀刺陸正的肚子兩刀,再將陸正衣服都脫光,把陸正套進肥料袋丟棄。」 現在的法官如果不是「確信」兇手就是他,也不會判他死刑, 證據因年代關係,無法像今日科學辦案保存, 但是許多共犯能說出現場跡證及相似的犯案經過, 如果沒有親歷其事,又如何能陳述? 共犯為何會對陸正父親下跪認錯? 一切都是遭逼供嗎?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那如果再進一步,是不是被害者家屬不追究就不必追究了?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不就是司法單位判他死刑嗎? 難道是陸正他老爸判的? 還是說法院不是司法單位?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7
|
引用:
如果沒有親歷其事,又如何能陳述? 你怎麼知道陳述的是真的還是警察編的故事叫犯人劃押的? 一般人被打得昏天暗地,為了結束痛苦講什麼都會說是! 共犯為何會對陸正父親下跪認錯? 不覺得下跪認錯向家屬認錯這戲碼常演? 標準辦案程序有這流程嗎? 還是警察刻意安排的? 那麼多人怒氣沖沖圍著你,嚇都嚇死了! 加上警察肩膀一推或膝蓋一踢就順勢跪下了! 那是犯人的自由意志嗎? 有待商榷!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
引用:
本案判決書,去司法院可以查詢得到, 搜尋要件:台灣高等法院+邱和順 看看內容再判斷吧,共犯很多人,不是只有邱和順一個人。 殺人後還打電話跟家屬要錢,還拿到100萬元贖款, 只是屍體被丟入海中,找不到而已。 此文章於 2015-06-10 11:08 AM 被 skyhuan101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
引用:
先不說這是否冤案或是罪有應得 1 ) 法官不是查案人員, 他只是個法律裁判人員, 只能就手上的證據去判案, 如果手上證據有問題, 判決就會出錯, 更不要說是否官官相護 2 ) 證據因年代關係, 保存的不好, 有破損或情況不良, 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完全不見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3 ) 就像當年柏楊說過的, 將一個人交到中國的偵辦人員手中兩天, 到他承認岳飛是他殺的也是可以的 下面連結是最近在對岸很紅的一件死刑冤案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078229-1.shtml 官方定調不是冤案, 因為河北高院認為犯人聶樹斌被槍斃時未喊冤 而且當年辦案人員現在身居高位, 所以聽證會還沒有開始前, 官方法律專家已出來喊話這不是冤案 有趣的是疑犯被槍決十年後, 有人出來承認自己才是殺人真凶, 而且說的出當時犯案的一切詳細情況, 比偵辦人員查到的更詳細更準確, 但法庭反而判定他是胡說 更有趣的一點是連犯人是什麼時候槍決也疑點重重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我想到平西王妃跟英吉利商人那件破事...
聽說平西王掌摑王捕頭的原因是找不到替死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