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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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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務來說,沒聞到酒味,都會讓駕駛人離開
我不知道該員警為何堅持酒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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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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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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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沒有酒味要看 喝的多不多 及 體質(代謝) 聞起來沒酒味~不代表沒喝酒 引用:
警察 攔檢 是會放個大大的告示牌在前面說~我們正在做酒測攔檢嗎? 我目前看到的~都沒注意到有告示耶 自認沒喝~就不理會攔檢??? 這什麼邏輯??? 過了攔檢點後~才被攔下~警察不做更進一步的檢查~這警察才失職好嗎 ![]() 此文章於 2015-02-17 02:06 P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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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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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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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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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酒駕臨檢我從來沒被要求吹氣,因為我總是氣定神閒,神清目明望著員警,
他會說:謝謝,可以離開了... ![]() ![]() 合理懷疑那法官也是好杯中物之人 ![]() 此文章於 2015-02-17 02:09 PM 被 于謙浪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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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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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姬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車開過了攔檢點才停。"
這句吧... 這個要你吹一下, 還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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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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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停車又不是跑給警察追... 法官傳執勤警員作證,警員承認「沒聞到姬身上有酒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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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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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可疑行跡,警察本來就不能隨意要求酒測
第699號解釋也是這樣子說的,才不會演變成過度執法 除非法修改法律,把接受酒測列為人民應接受之國民義務,不得拒絕 不過換個角度來看第699號 只要警察認為你有可疑之處,也說出你那裡可疑的原因,就可以對你進行強制酒測了 我不覺的這樣子的執法認定標準有太過嚴苛 甚至應該說已經是鬆到底限吧 想要認定再更加輕鬆 那就只剩用修改法律的方式把酒測列為國民義務了 此文章於 2015-02-17 03:34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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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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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車開過了攔檢點才停。
這不就是自找麻煩嗎? 我都主動開窗讓警察看到我有精神的眼睛,警察忙得很,看起來沒問題的才不會浪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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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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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的判決非常正確,大多數法官都會這樣判決的,就算警方上訴到高院,依照高院法官的見解,翻案機率=0
執法本來就是要有比例原則,在客觀條件下,當事人不像有喝酒,本來就是不能施以酒測 不然假如你走在路上,警員無故懷疑你肛門有塞毒品,可以命令你脫褲子檢查嗎?? 拒絕不合理的檢查,本來就是基本人權,當然有些人願意自行拋棄自己的基本人權,旁人當然沒意見 你願意當眾脫褲讓人檢查肛門就脫吧,不能因為你願意脫,就叫其他人跟你一樣也要脫吧~ 我遇過幾次臨檢酒測,警察也不過是當場要你開車窗看一下而已 只有一次有要求我酒測,我坐在車上也是直接拒絕,後來警員也沒多說什麼就讓我走 有沒沒喝酒,車內或者警員跟你對談,都聞得出來,沒有聞到還硬要酒測,警員執法就是過當 還有一次遇到警員用口袋戰術臨檢,故意在路前擺臨檢點,躲在小巷裡攔截 當時我看到前面有臨檢點,第一反應就是不想跟警員浪費時間,直接轉小巷,結果同時有3部車子被攔下來 警員無故要求要開車門開行李箱受檢,我當場請警員提示搜索票,警員只好摸摸鼻子讓我先走 其他被攔下來的,都傻傻打開讓警員檢查 我只能說自己權益自己爭取,自己要放棄就放棄吧 法律只站在懂法律這邊的人,不懂法律的,被人欺負,被警察欺負,只能怪你自己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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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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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支持 +1 如果它叫你脫光光受檢 難道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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