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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再練)
*停權中*
 
銀★(砍掉再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算! 酒駕不限於駕駛汽機車, 只要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都算!

以這個人來說,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就是十年以下, 倒車意圖再衝撞, 就是蓄意殺人.

這下就十年起跳了.....




李大哥迷了幾個人判30年!相對酒後殺人,罪算很輕...
     
      
舊 2014-10-12, 10:5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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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再練)離線中  
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SMiLEAhPa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1
不拉走那女的,駕駛他倒車應該就GG了
不過,照新聞上提到的,這起事件死者就是那個坐在機車上被輾過去的的那女的

我又看了一遍影片,好像還真的有倒車...


只能RIP了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舊 2014-10-12, 11:2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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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hPaiN離線中  
埋冤狼
Regular Member
 
埋冤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引用:
作者銀★(砍掉再練)
李大哥迷了幾個人判30年!相對酒後殺人,罪算很輕...


這“幾個人”是“三十餘人”
資料來源 維基
__________________
猛犬注意
舊 2014-10-13, 04:3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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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冤狼離線中  
戰長
Major Member
 
戰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299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靠,這根本是攻城武器嘛


+1
不拉走那女的,駕駛他倒車應該就GG了
不過,照新聞上提到的,這起事件死者就是那個坐在機車上被輾過去的的那女的



駕駛要倒車才去拉的,拉的人就是店主人
已經1大1小死亡了,唉
舊 2014-10-13, 04:50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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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長離線中  
shiori531
Junior Member
 
shiori5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87
他跟早餐店老闆有仇,跟買早餐的人總沒仇吧
都說冤有頭債有主,想殺的沒殺到,路人甲被害死
這算哪門子事阿= =|||
舊 2014-10-13, 04:5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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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shiori531
他跟早餐店老闆有仇,跟買早餐的人總沒仇吧
都說冤有頭債有主,想殺的沒殺到,路人甲被害死
這算哪門子事阿= =|||


有仇的時候是很容易殃及旁人的, 我也猜是早餐店占地為王.

很常見, 出門去小北(雜貨店)買個東西, 附近的停車格幾乎都不能停.

不是因為有車已經停了, 而是擺攤/花盆/機車行.

然而, 開車進去直撞實在是太亂來, 有仇報仇也要盡量有針對性比較好.
舊 2014-10-13, 06:5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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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cframy
Regular Member
 
cfram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5
北港很土性的一個地方....
那裡的人好就很好,不爽的時候要躲遠一點..
舊 2014-10-13, 07:41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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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amy離線中  
尤典汴太d+
New Member
 
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駕耕耘機衝早餐店 輾人1死5傷
北媽急診醫師沈朝賢表示,包含自行就醫,共搶救5名傷患,其中3人較輕傷已可離院安養,李姓女子頭部受傷、肢體擦傷仍在觀察,吳姓女子(21歲)氣、血胸緊急開刀,至下午傷重不治。
這起車禍加上送往嘉義長庚醫院民眾,總計6人傷亡。

許嫌(46歲)忿忿不平辯稱,約1個月前曾因停車,與攤商發生摩擦,酒後怒火上升,才找對方理論,且開車撞攤位,給對方一個教訓,沒想到造成大傷亡。

警方認為曳引機直撞人、攤,有殺人嫌疑,唯傷患救至傍晚死亡,需進行二次偵訊,需明日檢警相驗後,再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傷害罪》、《毀損罪》將許嫌移送法辦。
--------------------------------------------------------------------
只為了停車問題就開耕耘機去撞早餐店.
造成這麼重大的傷亡還有臉去說.
那個的理智線是拿去走迷宮順便打死結了嗎?

酒駕?都知道先去嗆聲了!
我看八成是喝酒壯膽.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4-10-13, 08:2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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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駕耕耘機衝早餐店 輾人1死5傷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82%B76%E4%BA%BA)
北媽急診醫師沈朝賢表示,包含自行就醫,共搶救5名傷患,其中3人較輕傷已可離院安養,李姓女子頭部受傷、肢體擦傷仍在觀察,吳姓女子(21歲)氣、血胸緊急開刀,至下午傷重不治。
這起車禍加上送往嘉義長庚醫院民眾,總計6人傷亡。

許嫌(46歲)忿忿不平辯稱,約1個月前曾因停車,與攤商發生摩擦,酒後怒火上升,才找對方理論,且開車撞攤位,給對方一個教訓,沒想到造成大傷亡。

警方認為曳引機直撞人、攤,有殺人嫌疑,唯傷患救至傍晚死亡,需進行二次偵訊,需明日檢警相驗後,再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傷害罪》、《毀損罪》將許嫌移送法辦。...


可能是看到高雄某事件才6年吧
舊 2014-10-13, 09:5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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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算! 酒駕不限於駕駛汽機車, 只要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都算!
以這個人來說,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就是十年以下, 倒車意圖再衝撞, 就是蓄意殺人.
這下就十年起跳了.....

要套用那條罪是看法官心情的
舊 2014-10-13, 10:4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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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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