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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95418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我朋友開修車廠的
像這些路況根本沒在怕的
就像計程車一樣
撞到就是賺到
     
      
__________________
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舊 2014-10-05, 09:33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5954189離線中  
era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引用:
作者拎北老師
借個主題問一下,以上4.5二個條件,
+肚子板金舊了
+雙黃線,對向公車看到它前一台客運停車,不耐煩逆向轉入自已車道
+車上有行車記錄器
+微微閃,但還是撞到肚子
=保險賠,全新板金

以上成立嗎?100%公車肇事責任?

首先,我不是法官,所以會怎麼判,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腦補劇情走向怎麼走

1. 在美麗的寶島中,法律講究的是 情理法 ,請注意這順序,越前面優先權越高,所以才會有很多令人拍案叫幹的案子產生

2. 要看是不是撞在汽車駕駛座的後方,如果是的話,汽車方的律師不要太差,應該是沒問題的,因為人的後面沒有長眼睛

3. 通常要逆向時,通常會看對向有沒有來車,確定沒有來車時,才會進行逆向,這是不管大車還是小車,這是人之常情

4. 承上點,通常任何駕駛員看到有逆向而來的車輛(去除兩輪車種),通常是會減速,或是煞車,禮讓對方車輛,避免發生車禍,這也是人之常情

5. 承上述兩點,汽車方做出與平常人不一樣的舉動,讓人感覺動機不單純

6. 調出路邊商家監視器,以及汽車方後面行駛車輛的行車紀錄器,可以發現汽車方並沒有積極禮讓的意思,所以汽車方也要負擔一部份的賠償責任

以上純屬腦補,屬於文學創作,不代表任何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舊 2014-10-05, 10:48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ai離線中  
拎北老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23
引用:
作者erai
3. 通常要逆向時,通常會看對向有沒有來車,確定沒有來車時,才會進行逆向,這是不管大車還是小車,這是人之常情

4. 承上點,通常任何駕駛員看到有逆向而來的車輛(去除兩輪車種),通常是會減速,或是煞車,禮讓對方車輛,避免發生車禍,這也是人之常情

以上純屬腦...





真的是非常有慈悲心的文學作品
先說明,不是要和你吵架,我也不會再回,這是我今天遇到的真實情況,板金一說,只是無聊發揮想像力問問而已,事實上,我若開車不專心一點,就被公車撞上了.你看看這公車司機惡劣嗎?

0.地上雙黃線,交通法規定禁止跨越
1.公車司機明明看到對向有來車,小車跟車距離只有一~二個車身,只因為他是大車,確定小車一定會讓它,連減速也沒減速,直接開向對向車道,此為惡意違規之行為
2.公車司機並非避免緊急危難而做跨越雙黃線之行駛,只因他的前面有輛巴士減速要右靠載客,公車司機最好的方式是減速、停車.
3.對向車輛惡意違規,跨越雙黃線,別的車還要禮讓它,真是我佛慈悲.以後吾人開北宜公路等山路,想逆向就儘量逆向,別人應當要禮讓喔!!!
4.小車並非故意不煞車,而是煞車不及.OK,公車這造要說故意的也可以,但二者相比,誰比較故意?
5.如果"情"可以盲目的凌駕一切,"法"也沒有必要了,反正都看法匠的自由心證就好了.

以上.

所以我舉的這個例子,只要小車車上有行車記錄器,調路口監視器更好,證明這公車司機有多惡劣.個人覺得公車司機必敗無疑,不論是撞到小車哪裡.

此文章於 2014-10-05 11:34 PM 被 拎北老師 編輯.
舊 2014-10-05, 11:3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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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老師離線中  
太離譜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56
大家上班都遲到了~~GJ~~~
舊 2014-10-06, 01:1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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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erai
通常任何駕駛員看到有逆向而來的車輛(去除兩輪車種),通常是會減速,或是煞車,禮讓對方車輛,避免發生車禍,這也是人之常情
根據規定,跨越對向車道的車輛應先確認對向無來車,若有來車逆向的車輛要迅速回原車道。

因此減速純粹是為了等逆向車輛繞過障礙物回自己車道,而不是對方應禮讓逆向車輛...
但我在路上最常看到的是:
  1. 前方停紅綠燈,機車大辣辣走在逆向車道,要汽車"讓"他們過。(明知沒有地方可以回車道)
  2. 雙向兩線道路,汽車大辣辣開在兩車道中間,要機車"讓"他們過。(明明車道夠寬又沒有違停車輛)
所以不論哪種逆向,不論我駕駛哪種車輛,一概不禮讓、不轉向,原地煞停。

此文章於 2014-10-06 10:38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4-10-06, 10:35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  
hkwp020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8
我只想知道 切出來的那台車
是不是三寶開的
舊 2014-10-07, 10:00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kwp0202離線中  
sam156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我想以台灣偉大的司法架構下.
這個案件大概又是幾分之己的責任歸屬.
反正千篇一律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或是應避免而未避免.
如果發生車禍而受害者是法官本人不知道會不會接受這論點.

路上行車基本上就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
畢竟誰知道哪天腳色會互換.
但就不少人就打著你讓我一下會死的觀念.
拼命鑽.拼命擠.
又以我每天要開的台74線來說.
你說有事趕時間就算了.
硬切到你前面再慢慢開.
不然就是內車道開在最限速的+0-20的速度.
然後讓後面一堆超速的人都經由慢車道超車.
如果不小心剛好中.外車道都有遵守交通規格的人.
那就一推車在內.中.外互相切來切去的場面.
讓後面開車的人膽顫心驚.
煞車燈就不停的輪流亮.
接著平均車速就往下掉.
而最後這位老兄卻技術超好的連切3個車道下快速道路或上國3.
或許他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的人.
卻也是自私的人.
明明他車前200公尺都沒車.
他就要跟隔壁車道維持差不多的速度.
導致後方車輛沒有間隙超車.
舊 2014-10-07, 10:5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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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離線中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我覺得我要是開在這種路線上, 前面有車子頭微微的出來的時候我就會選擇踩剎車 不會選擇要鑽過去了

因為基本上沒有閃避空間, 像這樣硬要鑽反而容易造成危險

一個要硬鑽, 一個沒在看, 結果就是會像這樣
舊 2014-10-07, 11:0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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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離線中  
a650826
Regular Member
 
a65082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維尼斯坦星
文章: 91
這種開法我覺得避無可避 開什麼速度沒影響

想切就切 踩剎車也不一定能阻止事件發生

因為不是在完全靜止狀態 對方哪時候想切出來 根本不在你的控制範圍


如果開這線道的開很慢 後面是不是也會罵 只剩一線道開的這麼慢 搞到兩條都塞?

此文章於 2014-10-07 11:24 AM 被 a650826 編輯.
舊 2014-10-07, 11:2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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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082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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