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野放中...
文章: 1,400
|
其實就個人觀點,有違民眾觀感,若事先講清楚,可能會好一點。
因為個人業務,對便利超商→社福團體捐款這塊有點瞭解。 以全家來講,你美捐一筆,全家會抽10元手續費。 也就是說,我捐了200元,到社福團體手上是190元。 社福團體收到款項,要寄感謝狀、發票等東西給捐助人, 也是一點成本。 而社福團體的工作人員嘛...說穿了,不就是一份工作而已。 之前問過人安的站長,一個月基本也有32k, 但籌錢的壓力也不小。加上每天看的都是比較不美好的事物, 其實流動率也不低。 所以,倒也不用因噎廢食,畢竟創世、人安是真的有收錢在做事, 不少街友、植物人有受惠。 比起其他錢收了,但沒看到丟去哪邊的好多了~ ![]()
__________________
無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
引用:
不能同意更多了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48
|
我同意捐給政府或社福單位 要有 手續費、人事費 等雜費。
但是我反對按捐贈金額百分比做標準,要根據每筆捐贈 有一個 固定費用。 跟房仲業一樣,按件計酬,而不是按成交金額百分比計酬。 因為你捐一千元跟捐一千萬元,所需的人事費用跟其他成本,不會因為捐一千萬而比較大。 房仲業也一樣,這間房多賣或少賣一百萬元,也不會增加或減少營運成本。 至於有人捐比固定人事雜項費用 低的人,那是在逞罰那個組織的方法。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
引用:
那也不一定,我會覺得捐款運用的方式應該也類似經費核銷 經費只有幾萬和幾千萬到上億,後者核銷的手法會更複雜,手續與稽核制度同樣也會複雜起來 不過我同意一點就是,假設幾萬元的核銷作業只需要一人,幾千萬的經費核銷人力不會增加到好幾百人,了不起就是五六個人而已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
我認為人事費用跟相關辦公雜費支出是合理的
但 獎金 就有點不太適當 合不合法暫且不管. 就真的是觀感不太好. 台灣人的愛心真的過剩. 經常看到離家最近的全聯跟一般超市. 他們的一堆勸募箱裡面都是幾千的在丟. 我相信一堆勸募單位都是很有錢的. 而且會互相競爭. 一些較大的單位.箱子又大又佔地方.又顯眼 然後其他小單位 就只能在那些邊邊角角的地方放個小箱子 我嘛 只會丟些零錢.紙鈔我寧願拿去買樂透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4
|
引用: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39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
各位還敢捐款嗎........
引用:
全聯拿到錢 善款 公佈出來明細 可能又會被一堆 人罵到臭頭了 ![]()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2
|
從紅 xxx開始 , 已經不想捐錢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
宗教團體 跟基金會 本來就是用來 洗錢用的 歐美也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