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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個人的觀念是 最好不要過夜生活
半夜不睡覺 在外遊蕩 都不是好事 也不會遇到甚麼好人
夜店本來就雜了
如果要去那種地方 起碼兩個人 而且其中一個要清醒 負責兩人安全回家

兩個人都喝到醉.....
不同情
     
      
舊 2014-07-25, 04:2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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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離線中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我也有過酒後開心醒來後悔阿
這樣也可以告對方性侵害嗎
 
舊 2014-07-25, 04:5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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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宅男不俗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4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我也有過酒後開心醒來後悔阿
這樣也可以告對方性侵害嗎


有請G佬出來說明
舊 2014-07-25, 06:1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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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不俗離線中  
Cable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11
文章: 356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我也有過酒後開心醒來後悔阿
這樣也可以告對方性侵害嗎


我同學山寨金城武,研究所的時候被鋼琴x女強押在門板上,連我們隔壁室友都驚動了
事後他才說很後悔被騙了. 不過當時有沒有合意就不知道了.
舊 2014-07-25, 06:2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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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leK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k!nny
鮑魚比較貴...




有個疑問...若酒後亂性...會比較輕判嗎?


Don Jon: Real pussy can kill you

舊 2014-07-25, 06:3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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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nomad
酒駕撞死人才判兩年~~~


刑法185-3條去年修正了,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光酒駕超標被抓到最高就可以判兩年罰20萬了.
舊 2014-07-25, 07:0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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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rainwens
因為酒駕撞死人往往被當成過失致死,只要是認定過失,依現行法條就判很輕,
而性侵罪算是故意犯,就會比較重。

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276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221


另外就某種程度來說,性侵相當於謀殺靈魂,
有些脆弱的人甚至會留下一輩子陰影,判重一點也好。

酒駕致死判重刑在下並不反對,實際上以我個人來看,
只要是交通違規致人於死,都應該一...


您引用錯誤的條文了.....

酒駕等交通違規肇事的相關刑責是適用刑法第185-3條及185-4條.

而且酒駕也算是故意犯, 所以現行法條已加重刑責, 單純交通違規致人死傷而肇逃者,

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

致人重傷則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舊 2014-07-25, 07:1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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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您引用錯誤的條文了.....

酒駕等交通違規肇事的相關刑責是適用刑法第185-3條及185-4條.

而且酒駕也算是故意犯, 所以現行法條已加重刑責, 單純交通違規致人死傷而肇逃者,

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

致人重傷則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原來已有加重,感謝告知
舊 2014-07-26, 03:47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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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GOLDHAN
好奇法官如何判斷女方爛醉下非合意性交,清醒後反悔。

這種非遭下藥,合意不設防暢飲的,通常代表雙方有某程度之好感,因此有什麼合意行為我也不太意外

無意筆戰純粹好奇~

國外有好幾次類似的案件了吧

是男方拿出手機中照片還是影片來舉證後判無罪

所以說搞一夜情要自拍是很重要的!

絕對不是要炫戰果

是為了保護自已啊

此文章於 2014-07-26 05:04 A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4-07-26, 05:01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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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zeusforce
*停權中*
 
zeusfor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拿酒駕比應該是之前酒駕數個案例的判決太輕吧
反過來講性侵太重!?
是想日後來一次然後又沒刑責嗎?
舊 2014-07-26, 11:3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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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sforc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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