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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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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論點其實並不在乎人權公約是否要求廢死,要怎樣解讀,得看締約國簽了後如何立法落實 而是台灣好像有些人動輒拿人權公約的大帽子扣上來,好像簽了不去遵守是什麼嚴重的事,一旦被告洋狀,所謂國際人權團體還會來指責我們 現在連法官也怕得要命,好像這是聖旨一樣不可侵犯 我就說人權公約倘若如此了不起,美國就不會乾脆一口氣凍結了二十六條,凍結了可以鳥都不用鳥哪些拿著公約來質疑的人 既然簽了可以自行選擇性凍結的,公約不是個屁又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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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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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重視犯罪者人權 被害死亡已經無法說話抗議的就無視,真希望被害死者冤魂半夜多去拜訪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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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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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當然可以,
請把她的頭拿出來, 再把你的頭擺進去.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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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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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許多法官跟檢察官是民選的,再加上陪審團制度,所以民意影響司法很大, 但是台灣的話,民意基本上對司法沒有太直接的影響力, 討好人權團體恐怕比討好民眾還要有價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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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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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要沽名釣譽,說什麼跟世界接軌 人家不讓我們加入成為會員,卻跑去簽什麼公約,熱臉貼冷屁股 又不考慮國情如何,簽了回來等於惹了大麻煩 不只是人權團體拿來作為武器,如今連法官都拿來當理由不判死 感覺上,好比不是哪間學校的學生,人家也不願收我們,卻去簽約說要遵守他們的校規,沒有落實會被校方公開譴責,這是什麼鬼邏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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