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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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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贊同你的說法, 路權與意外並無絕對關係, 尤其是這類案例, 我不想躺病床或靈堂談路權, 不否認我也會以80來騎車, 但是在快到路口時我一定會減速成50以下避免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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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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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如果機車超速,了不起就一張超速罰單.小黃迴轉才是肇事主因.
不過我很認同防禦駕駛的觀念,一方面是老了比較沒膽,另一方面真的是看過太多類似的例子,自己已經很小心了,但是別人不小心,所以還是可能發生車禍. 快那幾分鐘如果快不成,慢的話也有可能變成晚7天才回家.總之,希望大家都平安駕駛才好. 此文章於 2014-06-15 09:46 PM 被 deanwu16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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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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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了不起一張超速罰單」!? 原來在台灣迴轉罰單比超速罰單嚴重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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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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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都知道 但是騎慢點不是更好? 難道你會跟你小孩說 因為你有絕對路權,隨你騎多快都可以? 哪個人不是說" 開慢點騎慢點" 騎車本來就危險,這是騎車態度跟觀念問題,不是在講什麼路權 此文章於 2014-06-15 10:06 PM 被 PCDVD-20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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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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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道本來就在右側,哪來右側超車的問題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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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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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路口有禁止廻轉的標誌,否則綠燈時車輛迴轉並沒有觸犯任何交通規則 但超速本身無論在何時何地紅燈綠燈,本身就是違反規則 你確定主因是小黃? 我前面說各打50板已經算是偏坦機車了 沒想到有人比我更偏 此文章於 2014-06-15 10:10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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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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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供參考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cA!2e0?hl=zh-TW 此文章於 2014-06-15 10:15 PM 被 mical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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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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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不鼓勵超速呀,可能寫得太簡略讓您誤會意思啦,不好意思. 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今天小黃不迴轉,或是小黃等直行車通過了,對向無來車再迴轉,這場車禍基本上不會發生.不管機車有沒有超速.舉個例子:如果當時路上就那麼一台機車,機車正常行駛,沒事.機車超速,罰單. 可是今天小黃迴轉未禮讓對向直行車先通過,不管是機車,甚至汽車,有超速或沒超速,都有可能造成車禍.所以我才會在一開始說明是因果關係. 因為身邊朋友有人因為這樣車禍吃虧的.(朋友是迴轉車,送鑑定判定主要肇責,沒記錯的話大概是70~80%,4年前在內壢靠中壢省道發生的.) 此文章於 2014-06-15 10:25 PM 被 deanwu16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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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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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真是.........嘴砲無敵,各位厲害.目前看來票數是機車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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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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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提供 看了一下,的確沒有禁止廻轉的標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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