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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怎麼會有羊老喜歡站在狼的角度發言

這到底是什麼心態



 
     
      
舊 2014-07-01, 11:28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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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u離線中  
abc0102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4
文章: 57
引用:
作者goodman101
"遠通電收幫收費員找到工作,並確保5年薪資不低於收費員時的薪資"
如果是透過遠通轉介的 5年內不足的部分他們會補

就被遣散而言 算優渥了吧


94年交通部有發過一部分: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017

2005/11/28 交通部

遠通電收公司對收費員權益提出五大保障與承諾:
(一)工作權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之日起5年內保障其工作權。
(二)薪資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至該企業集團之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低於轉職前1年之年薪(本薪加工作獎金)為原則。
(三)褔利保障:提供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褔利為原則。
(四)工作地點保障:在現有工作場地之條件下,以不更動工作地區為原則。
(五)轉職補償:如因另有生涯規劃,不考慮接受轉置安排或轉職該企業集團6個月期間內,仍無法適應新工作而自願離職者,由遠通電收公司提供5個月本薪加工作獎金之轉職補償金等事項加以宣導。


就是沒做到才有爭議阿= =

要就是要你分到門市 台北調台中 嘉義調新竹 35K變成19K不補你

有業績的不然薪水等著瞧 還有的年紀長一點 要她們當門市又被打槍孤立 只好辭職

白紙黑字 做得到的怎麼會有爭議
 
舊 2014-07-02, 03:36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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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0102離線中  
SanjaySinghania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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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Cool

引用:
作者aesdu
你知道這是有契約的嗎? 視契約為無物?

怎不說拿到的利益沒道理 , 國道1 早就不應該在收費才對?!

就跟18%是一樣的道理,規定是這樣,不管時局如何演變,民怨如何沸騰,絕不能改就是了。
舊 2014-07-02, 06:0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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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離線中  
sweetm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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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您的住址: 藝文中心
文章: 16
所以馬

有錢的人就不要去開甚麼工廠公司當甚麼董事長了

買店面,買套房,當收租公。

不然就去搞套利。


創造就業機會還被員工臭

阿公不當,去當下人

資本家需要這麼賤嗎?
舊 2014-07-02, 08:0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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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meme離線中  
0926867860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949
引用:
作者PROVIDENCE
當初的媒合條件不清不楚 我們旁觀者根本被媒體左右觀感
回頭去查當時條件怎麼定的 合約怎麼寫的
才是真正有深度的討論

國家政策就是全面電子收費資遣派遣收費員,除了資遣費,對於大部分外頭的勞工而言,後續工作媒合如何說真的都是額外送的
請問現在哪個外面工作,工作只需要收錢給收據,然後被老闆資遣了老闆還幫你找個更好(更輕鬆?)的工作?
別忘了,台灣人的民主性,只要有這種情況,一定要爭個100%的人都有更好的飯吃才罷休

自己女友的爸爸,在某銀行當中階主管,因為年紀身體狀況逐漸欠佳(還是可上班),現在常常一個月好幾天被迫無薪假,但我想這在外面這已經算仁慈了吧?
舊 2014-07-02, 08:1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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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867860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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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anjaySinghania
就跟18%是一樣的道理,規定是這樣,不管時局如何演變,民怨如何沸騰,絕不能改就是了。

我只講一點,收費員安置是遠通與政府簽約時就該承擔的責任與成本,沒花人民的納稅錢,
政府在這件事情上該做的就是監督遠通有沒有確實做到,沒做到就是罰錢,
跟你提的那個鬼18%有什麼相似還是相關的地方?中華民國政府員工薪水是遠通發的?
幫收費員安置就業動搖到國本了?要來投票大家比較不爽噓董還是公務員?
引用:
作者0926867860
國家政策就是全面電子收費資遣派遣收費員,除了資遣費,對於大部分外頭的勞工而言,後續工作媒合如何說真的都是額外送的
請問現在哪個外面工作,工作只需要收錢給收據,然後被老闆資遣了老闆還幫你找個更好(更輕鬆?)的工作?
別忘了,台灣人的民主性,只要有這種情況,一定要爭個100%的人都有更好的飯吃才罷休

自己女友的爸爸,在某銀行當中階主管,因為年紀身體狀況逐漸欠佳(還是可上班),現在常常一個月好幾天被迫無薪假,但我想這在外面這已經算仁慈了吧?



講一個最基本的,國道收費員離職前月薪35K,
轉介輪三班月薪只有19K,重點這35K薪資是合約上明訂好可以領五年的。
1.跟遠通、交通部槓起來
2.乖乖去做拿19K
3.鼻子一摸認份自己去找工作,遠通只發你五個月補償金
要選哪個?我奴性沒這麼重。

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好契約都不當一回事,這跟社會風氣競爭力之間有什麼關係?
如果這種邏輯都好意思講出來,跟資方站在同樣立場,
我不覺得這樣的人競爭力是建立在智力上。

此文章於 2014-07-02 09:13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14-07-02, 09:0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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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有人奴性好重....
合約的做不到...還一直幫那種人說話.
舊 2014-07-02, 11:3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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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  
212412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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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我想知道的是

1.媒合成功的人數.自願拿錢走人的人數跟目前還在抗爭的人數.三者的人數或比例
2.目前媒合成功的人的薪資水準.學歷.工作性質
3.抗爭人數中的學歷跟先前薪資水準


講坦白.個人如果是在那個環境中.可以媒合成功.工作性質或是薪水滿意的話
我就會去.不然我會選擇拿錢.去找一份工作
畢竟長時間去抗爭.是沒有辦法提供家庭收入的

10年公司老董欠錢.一堆前輩選擇去勞工局申訴.甚至提告
同時選擇離開公司.找新的工作
經過3年.大家都有好的工作.同時也拿回大部分的欠薪
舊 2014-07-02, 12: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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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aniceperso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平心而論
收費員的工作不輕鬆
要輪班 時間長 要久站 要忍受風寒 要忍受廢氣噪音
但是性質單純 門檻低 替代性高

不過要國家安置是說不過去
可是遠通沒照合約走
收費員抗爭是很合理的
現在交通部擺明護航 遠通又擺爛
檢調系統又不敢查 也沒聽說哪個檢察官主動調查
大概是查下去會動搖國本吧

老百姓也幫不上忙
只能每天看那些收費員抗爭
這就是鬼島呀....
舊 2014-07-02, 12:37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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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ceperson現在在線上  
清風明劍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引用:
作者二手男
有人奴性好重....
合約的做不到...還一直幫那種人說話.


奴性重,所以看不慣別人抗爭,為權益發聲,這是一方面。
另一種,說不定這些人本身就是老闆,慣老闆當久了,當然不希望有這種社會運動。
久而久之,萬一勞工意識抬頭,慣老闆們還怎麼奴役底層的奴隸
對既得利益者來說,穩定的社會層級是必需的
舊 2014-07-02, 12:5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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