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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x0503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58
上面的幾個回文讓我想到~
有些基本該遵守的事情不是日常生活本來就要有些概念???~(當然有許多特例,那是另外的規範)
有許多人常說,為什麼這條規則沒有寫清楚 那我為什麼要遵守!?(沒寫到的就可以隨便做?)
難不成 路邊的標示沒有寫 請勿隨地大小便,就可以直接在路上大便?然後再來說:你又沒有寫清楚~
(臨時想到公司某些大頭也會常常要求SOP為什麼沒有註記這個、註記那個...明明就不該做的事情...不用特地寫上去吧!真的要寫....一個簡單的操作手法應該可以寫成一本字典吧~!)
     
      

此文章於 2014-06-12 10:22 PM 被 smax0503 編輯.
舊 2014-06-12, 10:2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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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x0503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smax0503
有許多人常說,為什麼這條規則沒有寫清楚 那我為什麼要遵守!?(沒寫到的就可以隨便做?)
難不成 路邊的標示沒有寫 請勿隨地大小便,就可以直接在路上大便?然後再來說:你又沒有寫清楚~

就是有一個港被法官判此情況,因為防波堤上沒有寫不能游泳,所以國賠敗訴

最後防波堤上面就噴了大大的字寫 "此處禁止戲水"

國民的水準從法官上可以窺見,哪天有釣客被沖走,上面還要再加註禁止釣魚、禁止觀浪、禁止遛狗 ...

不過如果有寫的禁止事項是不能做,其他沒寫清楚,那本例警察也沒有錯,電車上也沒有說警察不能請你下車去警局,警察不能在車上銬嫌疑犯手銬,警察不能 ooo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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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6-12 10:34 PM 被 dmwc 編輯.
舊 2014-06-12, 10:3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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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蒜精
請問你對刀上有水滴會怎樣處理?
一是甩、二是擦
如果很節省的人,通常是一
火車跟捷運都是交通工具,有分別嗎?只差一個沒廁所而已?
今天發生這件事是在火車,但如果有人在捷運是不是相同被警察抓?
那是不是矯枉過正?還是要修規定?
萬一真的又發生砍人事件?未修法的是不是瀆職?
還是等家屬轉告醫療疏失再轉告法條未明?

正常人都是用擦的吧!!!!
話說..
劫運上好像也沒禁止人殺豬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06-12, 10:3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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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蒜精
請問你對刀上有水滴會怎樣處理?

一是甩、二是擦

如果很節省的人,通常是一

火車跟捷運都是交通工具,有分別嗎?只差一個沒廁所而已?

今天發生這件事是在火車,但如果有人在捷運是不是相同被警察抓?

那是不是矯枉過正?還是要修規定?

萬一真的又發生砍人事件?未修法的是不是瀆職?

還是等家屬轉告醫療疏失再轉告法條未明?

將心比心

火車車廂比捷運還窄,如果剛好你在現場,看到有個婦人從廁所出來不斷甩刀,在這敏感時刻你有何反應,不管他?

新聞說得很清楚,他不是車內削水果而是在車站削完吃完上車才洗刀,你沒看到他在車廂內吃水果,進了廁所後出來多了把刀在甩,難道半點都不害怕嗎?


捷運是有一條規定是這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
(一)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公司旅客運送章則等各項規定。
(二)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
(三)穿著惡臭或攜帶不潔物品影響公共衛生。
(四)老、幼、重病等需要護送而無人護送。
(五)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
(六)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禁止之事項。

此文章於 2014-06-12 10:43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4-06-12, 10:4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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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EAC212
正常人都是用擦的吧!!!!
話說..
劫運上好像也沒禁止人殺豬吧?!!


那正常人的定義是?

鄭捷未殺人前算不算正常人?你看得出他不是正常人嗎?

請問老一輩的習慣改得了嗎?

劫運不禁止殺豬?但前提你要把豬帶進去才行
舊 2014-06-12, 10:4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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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三隻羊SP1a
Power Member
 
三隻羊SP1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666
看來正杰的粉絲果然無所不在.....
舊 2014-06-12, 10:4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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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羊SP1a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蒜精
那正常人的定義是?
鄭捷未殺人前算不算正常人?你看得出他不是正常人嗎?
請問老一輩的習慣改得了嗎?
劫運不禁止殺豬?但前提你要把豬帶進去才行

鄭捷不正常嗎?
好像說有要檢查..
但我不確定檢查結果..
你有看到檢查結果說他不正常了??
如果我看到一個人拿著刀子甩水.....我心裡肯定認為他不是笨蛋就是阿呆...
管他老幾輩...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4-06-12 10:47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4-06-12, 10:45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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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sclee
將心比心
火車車廂比捷運還窄,如果剛好你在現場,看到有個婦人從廁所出來不斷甩刀,在這敏感時刻你有何反應,不管他?
新聞說得很清楚,他不是車內削水果而是在車站削完吃完上車才洗刀,你沒看到他在車廂內吃水果,進了廁所後出來多了把刀在甩,難道半點都不害怕嗎?
捷運是有一條規定是這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
(一)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公司旅客運送章則等各項規定。
(二)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
(三)穿著惡臭或攜帶不潔物品影響公共衛生。
(四)老、幼、重病等需要護送而無人護送。
(五)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
(六)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禁止之事項。



新聞說啥你就信?有沒有CCTV可調閱?
(說真的火車上是沒劫運裝很多CCTV,所以才有女學生在火車上被強暴)

那以後在捷運有人耍任何東西都是..............?

這種法條只會朝劫運的官方有利的去解釋

那乘客的權益呢?

就跟勞基法一樣

很多公司還是用所謂的公司內規來逃避

勞基法有用嗎?
舊 2014-06-12, 10:5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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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三隻羊SP1a
看來正杰的粉絲果然無所不在.....


嗯,三隻羊下鍋的粉絲比較多

引用:
作者EAC212
鄭捷不正常嗎?
好像說有要檢查..
但我不確定檢查結果..
你有看到檢查結果說他不正常了??
如果我看到一個人拿著刀子甩水.....我心裡肯定認為他不是笨蛋就是阿呆...
管他老幾輩...


一個人未犯罪前,誰能看出他不正常嗎?

拿刀甩水,只因削水果的在水果攤,大家就習以為常

老人拿刀在削水果也是正常,只是鄭捷事件後,這件事變反常?

難道以後烤肉事前準作,有人拿刀耍水,也要找警察關心一下
舊 2014-06-12, 10:5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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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蒜精
新聞說啥你就信?有沒有CCTV可調閱?
(說真的火車上是沒劫運裝很多CCTV,所以才有女學生在火車上被強暴)

那以後在捷運有人耍任何東西都是..............?

這種法條只會朝劫運的官方有利的去解釋

那乘客的權益呢?

就跟勞基法一樣

很多公司還是用所謂的公司內規來逃避

勞基法有用嗎?


拜託
整件事是有乘客報警,警員來處理,有人報警總得要來,不來怎知發生什麼事?

新聞說啥就相信?是哪個甩刀婦人說的,你是認為他說謊嗎?


乘客的權益?你去問報警的哪位乘客罷,他難道不也是為了自己的權益才報警,如果真是誤會一場,哪也是報警的乘客和甩刀婦人二人的問題,怎會怪到處理的警員?
舊 2014-06-12, 11:0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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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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