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我是覺得 成年人 各人造業各人擔
把人家父母拖下來 沒甚麼道理吧 道義責任? 我個人不以為然 那要這樣講 整個社會制度下培養出來這種人 社會也有責任了 道義責任可以無限上綱 還要審甚麼? 直接滿門抄斬 一命抵一命 他是不是媽寶是一回事 我認為一個父母 給你吃給你住 給你好的生活環境 又不是單親家庭 也沒有婚暴 供讀大學 個人覺得他父母算是善盡責任了 不要因為兒子犯罪 就拿放大鏡看他父母 他的父母有錢是他父母親的事 他父母有錢 那是因為他們是盡責的父母 養兒育女需要錢 經濟上 他父母努力工作提供環境 沒有虧欠 倘若 他父母是溺愛 那為何一樣是兄弟卻是正常的? 要人家父母拿出所有積蓄出來賠 那請問當事者自己又做了甚麼? 要法治 所以要他被判死刑 要錢 所以"法律認為他是成年人已有行為能力" 這點又放一邊 講道義責任?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
引用:
強制? 上課? 您是認真的嗎? 如果上課有用,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那個讀到大學的人 會犯下這種罪.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
引用:
成年人本來就應該自己負責吧. 我反而覺得目前的社會對罪犯太過保護, 間接也造成這種大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引用:
媽寶 跟 殺人魔 是有相當差距的 當父母這回事 上課是上不來的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
引用:
父母幹嘛要去... ![]()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62
|
引用:
閣下講的,不無道理,對,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重點是這位"成年人"是誰"養"出來的,怎麼"養"的?對,我都只用"養"這個字。就閣下講的來推敲,有養=有盡責 但個人覺得這對父母,並不是你說的那麼"盡責"的父母。在你看來,養兒子就是給他吃給他住供他唸大學等等,盡量滿足其物質條件,沒有離婚,沒有家暴,這樣子就叫做「有盡責」的父母了,所以我們旁人不讓再放大檢視他們了,不該再撻伐他們。 難怪現代人寧可養猫養狗,也不要養小孩了。養猫養狗也是給牠吃給牠住給牠穿,心情不好的時候,猫狗還可以玩,重點是不用教牠們,不用擔心牠們長大會不孝,不用擔心牠們長大會變敗類!!! 不想講太多了... 閣下有空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http://dreamsky0609.pixnet.net/blog/post/367877024 從事件發生後,這對父母講出來的話: 「全家一輩子都被兒子毀了,就算要賠償(屁啦,早知道不用賠了),恐怕也賠不完!」 「我們無臉(嗯,所以躲一個禮拜,連自己最愛的兒子也不去探視?)見人。」 「我不敢相信他會做這樣的事(推託,老梗。我也不敢相信你養的兒子是怎麼,你都不知道?當什麼爸爸)。」 「他平常愛打殺人電玩。(他在沒有經濟能力的時候、還小的時候、還可以教導正確生命觀的時候,殺人電玩是誰給他錢買的?自己兒子拿自己的錢買了什麼東西,不知道嗎?)」 我的感想跟這位布落客的想法簡直一模一樣,他的父母跟本就不在乎這個兒子,講難聽一點,他們可能都不夠愛這個孩子,只顧自己的金錢與名聲。 今天下午的道歉秀,有一個記者寫得好: .........................唸完聲明稿後,夫妻搭上計程車離開。(對,就是句點) 就這樣,對,看來是沒有再去亡者靈前或傷者面前道歉了......真廉價的道歉..... 此文章於 2014-05-27 06:03 PM 被 牛肉王子 編輯.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
引用:
就情感來說, 我倒是認為父母應該會去.... 怎麼說,那個人也是自己生養20年的....,情感上並不容易放下.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99
|
引用:
那就得請教了,當父母這回事,該如何做好?這不是要跟您筆戰,只是人要如何學習當個好父母?沒有人覺得奇怪嗎?難道這是天生就會的事?那就是我資質駑鈍了... 媽寶 跟 殺人魔 當然有差距,但是沒有相關性嗎?別忘了,視人命如草介的葉xx也是媽寶...
__________________
各位大家好~~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
那所有教過他的老師有沒有責任?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2
|
這廢渣不是說如果他父母也在車廂上他也照殺
她父母也應該是就當沒這個兒子了 這個人格偏差的問題不能只怪罪他父母 他父母又沒唆使他犯案,況且他又已經是成年人了 自己造孽自己擔 正常的父母不可能希望自己的孩子作奸犯科 已提供良好的環境讓他成長 同樣的環境為什麼他弟就ok 比起來生長環境比他差的人,可說一拖拉庫 就沒有人像他毫無來由的殺無辜乘客 說甚麼生活壓力大啦 在我看來他根本是日子過太爽 在那邊無病呻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