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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MIT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升龍霸
一般人遇到能跑就跑吧,畢竟空手是難敵對手有武器的。

而真的跑不掉,竹竿是足以應付的,像影片中的警察一堆人拿棍子無法有效的產生
作用,在於他們都只是把棍子當棍子用。一來這樣來使用棍子是沒法對犯人產人威嚇
性,二來其傷害也小,畢竟你用棍子打人的話,接觸面積大力量會分散掉,這時是無
法對犯人產生足夠的傷害,無法產生足夠的傷害,就代表對方反擊的機會越大,更別
說竹竿長度長,你用揮擊的速度實在太慢了,犯人很容易「空手入白刃」的。

而要如何正確的使用竹竿呢?那就是要把竹竿當長槍來用。
首先當你用把竹竿當長槍來用時,使用槍術的姿勢來面對歹徒時,歹徒在你用竹竿指
著他時,他是會產生畏懼心的,因為他知道他眼前的竹竿是會向他戳來的,也因此他
就不會隨意的向你靠近。

而槍術攻擊速度快,就算是長度較長的竹竿也是很快速的使用它,不致於被對方抓取。
再來是最重要的...


很標準的事後諸葛,講的比做的簡單,就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
空~
舊 2014-05-25, 11:37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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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離線中  
crabster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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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升龍霸
BB槍只是玩具,打到人體只會造成皮肉傷而已,就算會痛還是人們可以忍受的範圍,
要是真的那麼好用,那沒人敢拿它來玩生存遊戲了,所以千萬不拿他去打手中拿刀子
的人,因為這樣會激怒他的。

還有BB彈從來沒有射死人的記錄,請不要相信不實謠言了....


Oo_BDuTnTC0


那改用漆弹槍好了...
 
舊 2014-05-25, 11:4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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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ster離線中  
SpiceAndWol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引用:
作者升龍霸
BB槍只是玩具,打到人體只會造成皮肉傷而已,就算會痛還是人們可以忍受的範圍,
要是真的那麼好用,那沒人敢拿它來玩生存遊戲了,所以千萬不拿他去打手中拿刀子
的人,因為這樣會激怒他的。

還有BB彈從來沒有射死人的記錄,請不要相信不實謠言了....


Oo_BDuTnTC0


那是因為有管制動能
妳沒看過改過的 只能打鋼珠或是石彈的
就連客運的擋風玻璃也是可以擊穿
要改的只有槍管 氣閥 噴嘴 彈簧
舊 2014-05-25, 11:5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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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eAndWolf離線中  
升龍霸
Amateur Member
 
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那是因為有管制動能
妳沒看過改過的 只能打鋼珠或是石彈的
就連客運的擋風玻璃也是可以擊穿
要改的只有槍管 氣閥 噴嘴 彈簧


這是個矛盾的問題。因為沒管制的話那叫真槍,管制話就是玩具槍。
很明顯的你想用玩具槍當防身器,那是不可行的。
但跟真槍一樣的空氣槍,那更不可行。而要警察用這個槍還不如使
用真槍算了。而如果政府充許一般民間使用這種槍,那等於是開放
民間持有槍械了。
舊 2014-05-25, 12:0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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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離線中  
升龍霸
Amateur Member
 
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uperhan
很標準的事後諸葛,講的比做的簡單,就這樣

在跟你說基本的觀念問題,你不想聽就算了,真的出事你跑不掉,又自以為什麼都做
不到,請問你只有等死還能做什麼?

事後諸葛也比鴕鳥心態強多了.....
舊 2014-05-25, 12:0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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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離線中  
hakkinen97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0
我曾經在網路上為了一個事件跟一群警察吵過
事件大概的內容是,精神病患跟鄰居吵架,有人報警,警察來了
那精神病患看到警察突然暴走,從家裡拿刀衝出來,現場有兩名員警
鄰居&精神病患的父親,配槍員警分開逃跑,逃跑途中一名警察跌倒
跌倒後被追上為求自保連開三槍打死病患

當時我質疑分開逃跑,跌倒後連開三槍肯定是完全慌了
但這我可以諒解,但是警察逃跑是哪招,現場有其他人不會被砍嗎?
身為警察遇到持刀危險人物,現場有其他民眾
不管再怎麼危險會挨刀你就是要出來擋,這是責任義務
那一群跟我吵的警察卻認為當然要逃跑,完全沒有任何的責任感

台灣警察說不被尊重,遇到這種事不敢出來擋,只想過爽日子
要人尊重自己又拿不出本事,還完全沒責任感
舊 2014-05-25, 12:3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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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kinen978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對對對,先跑就對了
跑不贏獅子,跑得贏別人就好,是吧?
舊 2014-05-25, 12:3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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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竹瑪
Basic Member
 
竹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那是因為有管制動能
妳沒看過改過的 只能打鋼珠或是石彈的
就連客運的擋風玻璃也是可以擊穿
要改的只有槍管 氣閥 噴嘴 彈簧


這樣會使大眾對於氣槍的誤解加深
也會增強有心人士意圖改造做不法使用的動機
不如用橡膠彈頭然後火藥減量
槍枝就用掛雙彈鼓的MP5應該會很有看頭
掃下去影片中的大漢應該會當場軟腳


不過像這種有的沒的方案警方可能都想過
想到要各地普及、維護保養、使用機會與預算編列等等就不了了之了吧

此文章於 2014-05-25 12:41 PM 被 竹瑪 編輯.
舊 2014-05-25, 12:3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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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瑪離線中  
justin0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68
引用:
作者hakkinen978
我曾經在網路上為了一個事件跟一群警察吵過
事件大概的內容是,精神病患跟鄰居吵架,有人報警,警察來了
那精神病患看到警察突然暴走,從家裡拿刀衝出來,現場有兩名員警
鄰居&精神病患的父親,配槍員警分開逃跑,逃跑途中一名警察跌倒
跌倒後被追上為求自保連開三槍打死病患

當時我質疑分開逃跑,跌倒後連開三槍肯定是完全慌了
但這我可以諒解,但是警察逃跑是哪招,現場有其他人不會被砍嗎?
身為警察遇到持刀危險人物,現場有其他民眾
不管再怎麼危險會挨刀你就是要出來擋,這是責任義務
那一群跟我吵的警察卻認為當然要逃跑,完全沒有任何的責任感

台灣警察說不被尊重,遇到這種事不敢出來擋,只想過爽日子
要人尊重自己又拿不出本事,還完全沒責任感



他們最有責任感的時候大概就是躲在紅綠燈轉角處等著開罰單吧
舊 2014-05-25, 12:57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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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001離線中  
deeplight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2
引用:
作者justin001
他們最有責任感的時候大概就是躲在紅綠燈轉角處等著開罰單吧


警察的生命價值小於你們的生命價值嗎?這什麼理論。

況且違規就是違規,那乾脆都在派出所待命,有事在出門就好。怎麼網路上一堆酸民和鍵盤專

。家
舊 2014-05-25, 02:4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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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ligh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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