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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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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是考照需要何種技能的問題.
而是用路人的用路道德問題, 而這個問題在台灣無法解決. 修改考照規則,以為讓更少人過關就可以讓路上安全一點, 這個思考模式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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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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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文∼∼∼
國民黨撤退來臺的這幾十年來,
臺灣的整個民間社會環境氣份, 就演變成 給你方便當隨便 , 尤其交通行車面向的呈現, 臺灣的交通法規的規劃與訂立, 真的應該往 人性本惡(在臺灣) ,這方面去思考。 機車路考真的可以考慮迴歸成S型+U型。 (當然,兩輪動力載具的駕訓場地的配套也是要準備就是了) 每隔一段時間,我會開車出門去超市採買飲食, 路線有固定(也沒有其它選擇了), 沿路上的一堆私人或商用車輛(汽/機車)的違規臨停, 就是造成我行車的困擾, 我明明可以開在外線上,以方便到路口時右轉, 卻因為那些在外線上的違規臨停車輛 ,導致我得開在內線, 到路口時右轉得經過外線,這樣就是增加危險的風險。 臺灣這幾十年來絕大部份的駕駛人的駕駛道德真的很糟糕 (我"沒有"說全部喔), 真的可能只好靠某種程度規劃過真的能"治本"的重罰, 來警惕駕駛人, 但是臺灣嘛,真的"有效"治本的法規不會過的, 過的盡是只能"治標"的法規。 汽車、機車 的路考真的該越嚴越好, 我自己也是分別各考了三次才考過。 但至少我開車上路至今都是人撞我,沒有我撞人。 此文章於 2014-05-09 11:03 AM 被 FLYFL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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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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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員警有時為了xx會在爭議路段或特意設陷阱量產紅單,有時並非不違規就不會被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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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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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部分是違規才會被抓啦 而且交通法庭的法官大人一般見解是就算沒有那些測速照相你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以前被開單雖然會很不高興 但申訴她就是會寄那些標誌號誌的照片給你看 只能怪自己太不小心了 只是我個人對應到案日感到疑惑 法律規定警察機關罰單可在三個月內送達 但是應到案日卻沒辦法比照辦理 現在這時代很多都是在鍵盤上按幾下單子就印出來了結果法律還是給員警方便 聽說測速照相是滿了才會去收 所以可能月中才收到上個月的罰單 如果早知道被開單在那個路段誰還敢開快一點啊 感覺政府也不是說為了要你的安全而是為了你的錢啊 ![]() 此文章於 2014-05-09 12:05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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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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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三寶是騎身分證的
考什麼對他們來講根本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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