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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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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水母哥還急著想跟人家見面呢! ![]() 臉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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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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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難聽的,說不定她的長官還在法官面前幫他說好話呢?怎麼都沒人想過這個問題。 至於是不是和平時期,自己去問法官算不算,個人淺見,算∼不然某隻動物一直喊xx和平就沒意義了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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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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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ou Got it !! 得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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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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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上面怎麼弄,我十幾年前外島連隊一個逾假不歸, 憲兵已至家中抓人,結果也只是軍紀再教育, 這真是有夠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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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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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解,要辦不辦全看該員長官想怎麼辦,可大可小,就算到了法庭前面,一樣是可大可小,全看主官在法官面前說了什麼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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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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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將她起訴 這不是軍法嗎?? 廢的是軍審制度 沒有廢軍法吧?? 還是我個人理解有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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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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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軍法沒有廢,不少人以為廢軍法,這是大錯特錯 公民1985發表聲明 廢軍法庭沒廢軍法 2014年03月08日09:10 洪仲丘案昨日下午4時宣判,18名涉案軍士官全都只判8個月以下,引發許多民眾撻伐,也有另外的聲音表示如果當初不廢軍法庭就會判重一點了。 而該事件最關鍵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昨晚11時許,特別發出聲明表示,《陸海空軍刑法》並沒有被廢除,被廢除的是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還表示,怕有「學長辦學弟、長官辦下屬」的陋習,才會聚集這麼強烈的民意要求廢除軍審。(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以下為詳全文: 公民1985行動聯盟洪案輕判續求真相 身為公民,期待的是國家司法能夠還原真相、讓該負責的人為其所做行為負責。 相比其他社會事件,在本次洪案的判決中,國家司法對於失去一個寶貴生命的回應,顯然違背公民對於法感情的期待。而這,也是令人最無法接受的。 2013年8月3日,25萬公民聚集凱道,訴求「要真相、要公平、要正義」。 很多人提出質疑:「如果今天軍審不廢,那麼也許判決可能比較重。」但若是有人在軍審制度下,被迫要負起本不屬於他的「最重責任」、接受「最重判決」,這樣的「重判」能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嗎?更別說在原來軍審制度下,應該負起責任的人,可能因為軍方湮滅證據而無法被起訴——怎麼能說,軍審制度更符合正義? 另外,我們也要澄清:《陸海空軍刑法》並沒有被廢除,被廢除的是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正因為軍審制度中「學長辦學弟、長官辦下屬」的陋習,才讓人民無法信賴軍審帶來正義,也才會聚集這麼強烈的民意要求廢除軍審。 我們重申:我們要的不是最重的判決,而是合理、公平而符合正義的判決。 我們同意洪家律師團的聲明:司法判決應該反應出,每一位被告在犯罪結構中個別就其行為應該負擔的責任。不應該因為整個事件是由集體所形成,就平均化每個被告的責任。部隊的文化和制度,才是這整起犯罪的肇因者,才是這整個事件最應該負責的源頭。 我們期待的是,部隊這個仍不文明、不法治、不正義的黑暗角落,司法判決應該負起對被告究責,進而促使檢討制度、促成社會進步的義務。 一審的宣判只是開始,追尋真相、正義的道路還很漫長,公民1985行動聯盟宣誓:會繼續和正義站在一起。 我們也呼籲公民朋友能團結在一起,我們正持續和洪案家屬、律師團討論。無論如何,尋求真相、追求正義,是公民1985行動聯盟一貫的立場。因此,我們也支持洪家繼續上訴,並將相關訊息發布在FB粉絲頁上。並請大家持續關心,在爭取人權的路上,公民必須站在一起。 此文章於 2014-03-11 07:01 PM 被 帥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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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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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逃兵就是軍法審判,而且沒有20年這麼久,最多就5年而已 之前新聞有個逃過五次的,結果也沒判很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6/today-so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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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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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3-11 07:24 PM 被 pcdvd-2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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