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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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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某院長也是基督徒
也是兩個老婆很久了 ...... 倒是前幾年離了婚給了名份 他是佔在哪邊 ? 此文章於 2013-09-25 12:03 AM 被 archarc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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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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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針對黃字的部分作一個簡單的提問. 基本上我之前提到這種很灰的事情, 幾乎也沒人作答. 不過我再提一次. 誰真正知道什麼誰哪個在人類可能至今依舊完全無法瞭解的"空間"裡. 誰站"哪邊"的. ![]() 同性戀算是很灰色的地帶. 撒旦站哪邊.. 耶穌站哪邊.. 如果有這種所謂"神"之等級的. 而且還真的在"宇宙"與其人類還不知道的其他空間裡. 定為就是無限能力的一個"體". 目前"人類"有誰能真正的說"站哪邊". 我每次聽到這種東西就覺得很荒謬可笑. 如果要這樣就從人類這麼樣一個渺小星球上定位浩瀚無際的宇宙誰是撒旦, 誰是耶穌, 然後以此之名去叫其他的人類作什麼事情. 那我覺得不論是撒旦or耶穌or Something Somthing都很寬容了. Or, they might just really dont give a flying fuck. 此文章於 2013-09-25 12:07 A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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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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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但是我不會簽,他們愛他們的同性,我愛我的異性 我會簽,但我尊重他們愛他們的同性,但我還是愛我的異性,我只是希望遊戲規則不要打破! >>>那能不能順便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也順便承認合法,因為是真心相愛啊! >>>>不是有錢就可以了嗎? 有錢是可以,但是沒被法律承認(證書),就像同性戀也是可以啊,爭取合法化要的只是法律上的承認,以及承認後的權益! 不過話說回來,很多人表面上贊成(同性戀),但是只要是自己的兒女是,卻又往往不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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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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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 人類生下來, 會進步到如今. or, 以後. 就是. "打破規則". 這是人類不變的天性. 應用在什麼地方都可以. 我不會說我挺同性戀或是不挺. 不過你的這個論點不太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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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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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啊,順便我也支持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也合法。
如此就能讓那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或是六七八妾都沒問題, 要十幾個也可以,最好每個都能懷種。 現在科學技術發達,DNA驗一下就知道誰的種。 到時候分家產家族內鬥搞得烏煙瘴氣,對我們這些局外人越有利。 看看王家家族內鬥真的看得很爽。 沒良心的有錢人大多不會潔身自愛,現在不合法只能偷摸摸,被贓到還要承受社會輿論, 所以都比較克制,但是一合法一定妻妾成群,何樂不為呢。 此文章於 2013-09-25 12:25 AM 被 csi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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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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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遇到幾個家庭是兩個媽媽的,女兒是己出不是領養
這樣家庭長大,小孩應該會習以為常 喔!我們市長就是女同志 而我所處的城市是為第一對合法同性戀證婚的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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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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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撒旦? 是他嗎?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4...&dpr=1#imgdii=_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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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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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慕凡大說的也沒錯,基本上我不是那種誓死反對同性戀的人(我其實有點同情),我只是不希望這件事合法後的喧賓奪主以及大肆張揚罷了! 我是可以挺同性戀情,但我真的不挺同性婚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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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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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也會有真愛的...
而且在再加上同性也生不出小孩... 要就去領養!!!也挺不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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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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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ok嚕. 這其實是非常, 非常複雜的事情, 就像我前面提的, 是灰色的地帶. 你針對以上訴求的考量也是合理的. 反正就大家聊聊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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