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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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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認清一個朋友很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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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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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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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3萬塊一下子可以看清兩個人是很值得的 不是光打一人嘴,說真的借人錢或跟人借都不是很好的事 但如果我是樓主的朋友我會覺得自己真悲哀.. 無論人情或交情上~之前的借錢事件多多少少也是樓主不願意的 借了一個自己覺得值得借的人一筆錢~換自己有了困難要借錢原來在人眼中是這麼不堪 還需要問問鄉民借不借的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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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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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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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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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不好意思, 就大方的說 "我記憶不好, 還是開個本票吧" 光是轉帳沒有什麼證據效力吧 搞不好將來他說是賣你東西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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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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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借...當初都請人幫忙了...不過我會減少金額....就算沒還除了認識一個人也可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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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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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哪種朋友~酒肉的話3000算多~
如果是出生入死的~30萬也夠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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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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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對方傳簡訊
從戶頭轉給他 沒辦法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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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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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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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人心隔肚皮
是朋友就請白紙黑字 不要跟這種心結客氣..假如對方也把你當朋友而且還想繼續來往, 那他就會簽了 我對在好的朋友一樣堅持這個原則.. 家人也一樣.. 我跟我媽借錢也是要寫借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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