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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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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心樓主當了王迎先後...會先卡到陰...跑去玩高空彈跳....沒時間發廢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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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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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覺得拎著一隻黑熊顯得有點勇猛 應該改成拎著一隻老鼠民眾比較認同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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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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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監視器是長期固定錄影,在證據法上不僅有證據力也有很高的證明力 目擊證人的供述只是傳聞證據而已,還需要其他證據才輔佐才有證據力跟相當的證明力 CSI跟金田一看看就好,實際上犯罪偵查跟刑事訴訟上沒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尤其碰到命案 在證據要求又更加嚴謹 此文章於 2013-03-20 10:52 A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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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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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問題,可以說是時代的悲劇
以前(我指包青天時代)辦案,是沒有什麼dna、錄音錄影、指紋這些科學技術的 而現在沒這些證據,很難定一個人的罪 那個時代如何定罪呢? 大多是口供 無論是自白或是證人、共犯的陳述,都是那時代的證據之王 再加上法律規定並不完備 所以取得口供也就成為最重要的辦案方式 時間到了現代(大約30年前左右) 科學證據才漸漸普及 法律一條條修正 然而老一輩的檢警未能改變其辦案方式 (那時代的警察程度不高,也有關係) 所以開始出現: 偵查-還是強取口供,忽略其他證據 審判-自白不能作為唯一證據 於是很多無法判決的案件出現了 (這些案件大多在20年前發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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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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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監視器治國阿 誰不知道監視器是證據 但它是唯一嗎
那以前的警察不就每天翹腳看電視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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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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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
台灣警察有三寶 刑求、線報、監視器∼∼ 不過現在太多人盯著沒辦法刑求 所以刑求變成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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