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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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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vircgd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不想和我談,何必要引我的文,去留自便。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2-26, 11:42 PM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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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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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lievil
不想和我談,何必要引我的文,去留自便。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12-27, 12:28 AM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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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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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vircgd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不必跟我報備,去留自便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2-27, 12:30 AM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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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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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lievil
不必跟我報備,去留自便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12-27, 12:38 AM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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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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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vircgd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別引我言了,不想跟你談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2-27, 12:57 AM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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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各位行行好
別再引某人的文
就這樣
感謝這個討論串讓我堅定反對廢死的立場
到此為止
舊 2012-12-27, 01:25 AM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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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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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mobius797
各位行行好
別再引某人的文
就這樣
感謝這個討論串讓我堅定反對廢死的立場
到此為止

  在最後的一刻,我成功把他同化了,
很抱歉我引了很多次文,傷了大家眼睛,
但我證明了想同化某人,使用情緒技巧,
便可以輕易達成,因為他真的很情緒化,
想理性討論的人請多注意。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12-27, 01:29 A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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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kthsie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
引用:
作者bogeman
你到底在說什麼? 你真的認為冤獄10年(或更多)和一槍斃命是一樣的?生命對你來說這麼不值錢嗎?

不...不是生命不值錢,而是冤獄的這個十年跟一條生命一樣都是無價的
還是你覺得就用22K一個月去算然後賠給他就好了?

『如果我們因為擔心冤獄而認同沒有權力去拿走一個罪犯的生命,那當我們奪走一個人十年自由的時候難道不需要有同樣的擔心?』
這只是順著lievil的邏輯與論點延伸下來的結論而已
如果你前面沒有看到的話可以回去看第#212篇的回應
另外我再做個假設來說明
假設有一個殺人犯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在他被關到第十年的時候突然發現其實真凶另有其人。
於是法院還了他一個清白,並且把他放了出來,我不確定冤獄賠償是不是要另外打官司提國賠,先假設放出來的時候就一起賠他一千萬好了。
但是當他出來的時候發現,他的父親因為這件事含恨而終,妻子也因為受不了鄰居異樣的眼光遠走他鄉。而他自己也因為這十年的關係與社會脫節,個性也變得偏激。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不是也值得我們來檢討有期徒刑是不是該廢除?
如果照這樣的思考方式延伸下去,那政府的大部分權力都應該收回了。
只要執行法律的是人,他都會有誤判的可能性。
在沒有更好的配套之前,一旦真的回收這些權力,所帶來的只是更大的動亂而已。

以我個人來說,我能理解也贊同lievil所提的論點,我們應該做這樣的反省,但是這實在是太理想化了。
在實際的執行面來說真的太難做到了,照著這樣的想法想下去,應該很難有實際可行的結論出來。
舊 2012-12-27, 02:42 AM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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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hsieh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而且...
還理想的認為"即使冤判了.就一定有希望伸冤平反"!!!
只能死咬著"死刑執行就無法挽回",
然後還說自己立場尚未表態..
引用:
作者kthsieh
一旦真的回收這些權力,所帶來的只是更大的動亂而已。

其他所造成的影響(比如這次的弒童案),
就不認為是提倡廢死自己所引發的社會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2-27 08:28 A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12-27, 08:22 AM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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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Kenneth_tsai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0
本討論證明了要改變他人想法真的很困難,但很高興看到了絕大多數的網友都能理性的討論,也確定了目前社會對死刑之主流看法為何

另外有最後一句話要對廢死團體說,既然不相信現行之國家權力及制度又不先推動司法改革,那就去搞革命吧,既然對生命價值有不可承受任何意外而受侵害的風險,那記得革命成功後,要立憲廢除一切軍隊,放棄戰爭及一切武器,警察不可追捕疑犯,也不可使用警械,因為也有可能誤追或誤殺,等你們建立此一烏托邦後,小弟一定馬上移民離開這個國家,
舊 2012-12-27, 10:11 AM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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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_tsa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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