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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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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進國家大都有精神病免刑或減刑條文 如日本 第39条 心神喪失者ソ行為ゾ、罰ウスゆ。 心神耗弱者ソ行為ゾ、ガソ刑メ減軽エ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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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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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天母弒母案,44歲林姓女碩士生涉嫌徒手及持棍棒毆死七旬母親,當下竟不報警跑到精舍,返家後還到地下室倒垃圾,行兇數小時後才報案,卻向警方謊稱是2名男子帶母親回家就變這樣,士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委由台大精神鑑定及林明傑教授心理衡鑑,均認為林女有思覺失調症,但交由法官裁量。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林女遭判處18年徒刑,還押看守所,全案可上訴。
一樣認定思覺失調 怎麼判決差那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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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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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司法院還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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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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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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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司法如皇后的貞操,不容質疑。 --林洋港 阿港伯還說了,三個月內讓鐵窗業蕭條。 30多年了,三個月還沒過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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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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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話是用來要求司法人員做到高標準, 讓人民信服, 而不是拿來限制人民的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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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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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判無罪酸恐龍法官?司法院怒了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8l2LRV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http://edba.ncl.edu.tw/ChijonTsai/MON/mon-25.htm 對本來就不講仁義道德的人,你要如何對他說明仁義的觀念呢?他把即將面對的危險看做安全;把即將臨頭的大難看成好事,淨喜歡做些會讓自己倒大楣的事。如果連這種人都肯改過向善,遵從道德仁義規範的話,又哪來國破家亡的事情傳出呢? 從前有個小孩在路旁唱著歌謠說:「你看,滄浪的水這麼清澈,我可以拿帽帶來這裡洗。哎呀,你看滄浪的水怎麼這麼混濁,剛好可以用來洗我的髒腳ㄚ。」 孔子剛好從小孩身邊經過,聽到他唱的這首歌,便轉頭對隨行的學生說:「你們有聽到小孩唱的歌嗎?水若清澈就用來洗帽帶;水若混濁就用來洗髒腳,都是一樣的東西,卻有天大的差別待遇,這是什麼緣故呢?這都是水自找的啊!」 人生在世,一定是你先不在乎自己,他人才會無視你的存在;一個家庭會四散,一定是家人先毀壞,別人才會毀壞它;一個國家會滅亡,一定是自己給人討伐的原因,他人才有藉口攻打你。《書經》太甲篇有提到:「老天爺降臨的災難還可以避免,但是自己造成的災禍,則是怎麼躲也躲不掉。」就是這個意思啊!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ㄗㄞ,通「災」),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ㄓㄨㄛˊ)我纓(ㄧㄥ,繫帽的帶子);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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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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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說的都很簡單, 這樣吧, 每一個再犯, 就要當初那位法官卸職而且永不能再錄用任何相關產業.
有承擔, 才有尊嚴. 臉是別人給的, 但卻是自己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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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8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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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被說恐龍就玻璃心了
很多可教化被他們放出來又殺人 那些後續的被害者可是丟了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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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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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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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可能要犯罪一律死刑或是終身監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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