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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其實不是很理解 為什麼都要強調同性戀是天生的?
科學證據眾說紛紜暫且不提
如果真心相信同性戀是人畜無害的 就算是後天習得的又如何?
沒有人天生就會去強奸素肚 R-20
需要對先天後天特別迴避掩飾 劃清界線嗎?

講天生的 所以沒辦法 你們只好接受 其實也是賴皮
有研究顯示 恐同也是基因決定的
那怎麼辦? 都是天生的 沒得談了嘛...

人之所以為人 在於人類能憑藉理智去壓抑生物本能
如果認為同性婚/戀是自身的基本人權 希望其他人能按捺自己的恐懼加以包容體諒
個人是不太認同"天生的"這種讓人更加火大的說法....

也有研究顯示,越恐同越有同性戀可能……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45611

恐同即便是天生,跟同性戀爭取權益並不衝突,
既然恐同就儘量避免接觸跟同性戀相關的人事物,而不是消滅他們,
就像懼高症一樣。
     
      
舊 2016-11-19, 10:58 P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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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錯,正因為異性婚自己就產生很多社會問題,同婚產生更多問題。
問題夠多了還想製造多少問題?

解放黑奴
其實對白人來講也製造了他們不少問題
問題這種東西並不是不能解決和處理的
 
舊 2016-11-19, 11:00 PM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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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錯,正因為異性婚自己就產生很多社會問題,同婚產生更多問題。
問題夠多了還想製造多少問題?

不能用限縮特定人的權利來減少或避免更多問題,這不公平。
舊 2016-11-19, 11:01 PM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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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porocks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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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EAC212
喔...
所以你會問別人."那一邊不想坐來下談?"
但是被反問"你覺得那一邊不想坐來下談?"時就變成了個人不便回答?

而且反對方本來有要談..
你也認為反對方不肯談...

說到底你是在亂的?


我都說了會根據立場不同答案不同,也就是雙方沒交集的部份
這麼明顯了你還聽不懂嗎?
一定要我講明支持方認為護家跟基督某些人士不想談
另一邊則是認為反之認為同性團體無理取鬧
你內心深處偏向那一邊自然另一方你就認為有問題不是嗎?

如果你認為原本反對方要談那很好阿~等公聽會看情況後續了
我當然樂觀其成阿~雙方有交集當然最好了
舊 2016-11-19, 11:02 P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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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ocks離線中  
porocks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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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Fabio
我不反對同性戀,對於可不可以結婚我沒意見,只要經過正反兩邊辯證確認OK就好
對那個表格我有意見
http://i.imgur.com/8BUUTI6.jpg


這張表的確不完全正確(多半當參考用)部份認同你的看法
右邊紅字我想基於憲法的一律平等吧(第七條?)~
藍字多爬爬他們抗議的原因應該會了解
舊 2016-11-19, 11:05 PM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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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ocks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porocks
我都說了會根據立場不同答案不同,也就是雙方沒交集的部份
這麼明顯了你還聽不懂嗎?
一定要我講明支持方認為護家跟基督某些人士不想談
另一邊則是認為反之認為同性團體無理取鬧
你內心深處偏向那一邊自然另一方你就認為有問題不是嗎?

如果你認為原本反對方要談那很好阿~等公聽會看情況後續了
我當然樂觀其成阿~雙方有交集當然最好了

我問你的是『那你現在覺得是哪一邊不想好好談?』
你強調二次立場不同答案不同..
所以你是講你是立場左右搖擺的人???
那我就知道了...ok 3q.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6-11-19 11:09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6-11-19, 11:08 PM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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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Fabio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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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引用:
作者porocks
這張表的確不完全正確(多半當參考用)部份認同你的看法
右邊紅字我想基於憲法的一律平等吧(第七條?)~
藍字多爬爬他們抗議的原因應該會了解


不完全正確,卻自稱正確知識,那就不用多說了,鬼扯

=====
第 7 條 (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藍字部分如果我解釋成,要不到自己要的就說別人歧視
這樣也能說得通?
反正自己說了算,自己覺得對就是對,別人不能反對?

兩邊討論辯證一下,用道理說服對方,不是單方面的偏見,自以為懶人包那樣
要是真有人看這個表格,自以為看了正確知識然後到處戰,不就笑死人

此文章於 2016-11-19 11:13 PM 被 Fabio 編輯.
舊 2016-11-19, 11:12 PM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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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io離線中  
porocks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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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Fabio
不完全正確,卻自稱正確知識,那就不用多說了,鬼扯

=====
第 7 條 (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藍字部分如果我解釋成,要不到自己要的就說別人歧視
這樣也能說得通?
反正自己說了算,自己覺得對就是對,別人不能反對?

兩邊討論辯證一下,用道理說服對方,不是單方面的偏見,自以為懶人包那樣
要是真有人看這個表格,自以為看了正確知識然後到處戰,不就笑死人



也不完全錯誤阿~這樣也能說鬼扯也太誇張
那請問你能講出何謂"正確"?
搞不好你認為正確的事別人不認同也同樣認為你鬼扯不是嗎?

藍字部份他們目前不就在爭取自己想要的~自己的權利自己去爭取阿
當然可以反對阿~不然那票衝進立院是那些人?都隱分身嗎?

此文章於 2016-11-19 11:23 PM 被 porocks 編輯.
舊 2016-11-19, 11:20 PM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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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ocks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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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EAC212
我問你的是『那你現在覺得是哪一邊不想好好談?』
你強調二次立場不同答案不同..
所以你是講你是立場左右搖擺的人???
那我就知道了...ok 3q.


我答案一直都一樣~所以你還是沒聽懂

雖然不知道你誤會了什麼~不客氣啦
舊 2016-11-19, 11:26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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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rada1982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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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dkjfso
解放黑奴
其實對白人來講也製造了他們不少問題
問題這種東西並不是不能解決和處理的

我看你在扯,基本論述都不及格,多少人打你臉,講不聽就是講不聽。
引用:
作者rainwens
不能用限縮特定人的權利來減少或避免更多問題,這不公平。

死刑犯:我也要不能死的人權,這不公平。

現在我改變態度,對於無理取鬧的說不聽的很簡單,蓋集中營集中處理,通通抓起來,一次性解決問題
我先前態度說得很清楚,在法律制度、及社會價值完善前,貿然推同婚註定失敗!等一切水到渠成再推行一點也不遲,現在不了!直接消滅他們!
有哪位政客公開反同婚,必得我手上一票

此文章於 2016-11-19 11:32 PM 被 asurada1982 編輯.
舊 2016-11-19, 11:29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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