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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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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沒有好好讀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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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寫字樓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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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 這個我不行 不過 我願意讓前分局長的女兒逮捕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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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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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錯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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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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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們很好笑,你如果取締愛國同心會,那你就得取締法輪功,你若果認為愛國同心會是非法團體,那法輪功為何不可是非法團體?如果是犯罪組織,那你有何事證?如果觀感不佳?那你們在此版所言所行,旁人做何觀感?我不是法官,你們就是法官?暴民政治嗎?民粹主義?納粹黨?這麼有意見,你為何不會提出檢舉?老在這當鍵盤戰士?那我可以非常確定,這個組織只會改組成愛國同心黨,到時是什麼法都治不了。
感覺很像早期的民進黨, ![]() ![]() ![]() ![]() ![]()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台北101是產權所有權人,向法院聲請所有權,派警方驅逐。可惜的是,法輪功也得一併驅逐。101自己太軟爛了怪別人? 組織犯罪?我只想到大甲鎮瀾宮,阿標怎麼還沒抓? 社會秩序維護法?個人行為應該是刑法。 集遊法?那你要不要問一下法輪功為什麼你不抓? 法輪功如果覺得權益受損,應該向法院對愛國同心會提起告訴,可惜一旦告了,自己先要被取締。 如果集會結社的自由屬於人民,那愛國同心會的政治主張又有何過錯? 哈哈哈哈,我笑是因為,你們這些鍵盤嘴炮手,你們欺負慈濟一點都不手軟,可是你們連法輪功你們都治不了,那你們還要怎麼治同心會? 這讓我想到「警總」又要回來了,哈哈哈哈,這回是綠色恐怖嗎? 這個意思是指,反共復國的任務交棒到綠色黨人的身上了? 既然中國人的事是中國人的事,台灣人能不能自己去解決呀? 法輪功是中國人自己的問題,同心會也是中國人自己的問題,你們台灣人為什麼老愛看戲,自己又不跳下來演? 柯文哲的問題就讓他自己去成為他的政績吧,PCDVD不是一言堂,但也不是政治版。 如果我解決的了問題,那柯p要不要升我官?問題是我只是一介百姓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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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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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也包含官股,而且他們都是在101前的廣場活動,這個廣場是不是私有地還得去確認,感覺若是私有地應該早就被清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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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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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5 Mar 一來就這篇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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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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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宣傳部的網路評論員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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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收不到好人卡的地方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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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好 去組政黨吧,台灣政黨多,不差這一個 非法團體與犯罪組織?其實台灣有這個自由,不被抓到就好,被抓到會有幾個團體會幫的 觀感不佳的事情天天有,忍耐點,給警察與法官處理 雖然處理的 ------------我的妄想分隔線------------ 我在這裡宣傳一下我的政黨的政見 本政黨為了終結政黨政治,把資源據為己有,特地成立了(通通都是我的)政黨 本黨上台後要達成幾個願景 1.消滅所有政黨 2.消滅所有組織 3.消滅非政府團體 4.所有資源財產,歸我所有 投我一票,拜託拜託 -------------------------------結束妄想------------- 上面那個拿去登記 就多一個黨了 應該很簡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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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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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01廣場產權目前算是101的(地上權) 但只能做為開放空間,因為那是容積獎勵的一部分 法輪功的活動其實屬於集遊法第 8 條的不需申請許可條件 但是使用擴音器騷擾他人以及攻擊他人甚至警察的愛國同心會可不在集遊法保障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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