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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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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國不是父系社會? 如果上帝沒有父系母系的觀念 怎麼會默示以色列人用父系觀點寫聖經? 這是以色列人自作主張?還是上帝授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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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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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還是搞不清楚, 因為當您以 "一切" 都是一以貫之的計畫好 當理由, 來認定命題三的證據為假, 為刻意計畫演出的時候, 就會被人質疑包含 "全能", "有神", "神愛世人", "創世紀" 等等所有聖經內容也都是為假, 是刻意演出的.. 您要對所有的證據採取相同的態度才可以呀! 就像我對聖經中 "全能" 以及 "無法改變過去" 兩件事, 採取相同態度去看; 我若偏頗任一方, 那就不會是矛盾了您知道嗎? 就像您在 所羅巴柏 那個問題一樣, 您給我看的, 是偏頗的唯一的解, 事實上還有別種合理的假設不是嗎? 所以您不能拿 "計畫好的" 為理由, 然後選擇性的挑選您要的, 說這個是計畫內, 那個不是計畫內, 不然大可以放大絕, 以同樣的理由說, 所羅巴柏 那個矛盾, 也是刻意計畫好的, 聖經裡頭的一切未解矛盾, 都是刻意計畫好的, 然後叫人不要質疑所有的矛盾, 那還討論什麼呢? 還有! 我並沒有說過, 不能接受 "後悔 不是 彌補", 因為這兩者在時間軸上本就處於不同位置, 有了 "後悔" 心, 才有接下來決定 "彌補" 的動作, 所以這根本是兩碼子事, 不要刻意弄得亂七八糟好不好! 我之所以讓您自行去定義, 就是因為知道你們信徒會對 "後悔" 兩字產生爭議, 重點在於 "它做了" 某件事 (前因), 要收拾善後 (後果), 就是這麼簡單; 聖經通篇都是, 神做了某件事, 發現不對勁, 而 "後悔" (憐憫或其它等等用詞等), 而採取下一個 "彌補" 的動作; 這樣的行為, 只會發生在 "無法改變過去" 這一情況上; 若這一切都是計畫好的, 是表演的, 就會變成聖經通篇所提的 "神愛世人", "全能" 等, 都是表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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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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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前面不是寫了很多次“因為那是要寫給當時的以色列人看的” 所以用他們能理解的方式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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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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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拜託! 這已經是老掉牙的反論方式了好不好! 能不能換點新的? ... 你們教會難道沒有教新的方法嗎? 女朋友是要被已確定存在的事實 (已經有這個人了), 才能以各種方式去證明你愛她, 至於如何證明, 由當事人去傷腦筋即可.. 但您若對沒被確定存在的女朋友 (有沒有這個人?) 說你愛她, 您是在對空氣說話嗎? 您都還沒確定聖經所描述的 神 存在, 要如何拿聖經證明有 神?.... ![]() 拜託! 有點邏輯觀念好不好? 邏輯不是您想怎樣就怎樣, 無怪乎之前您在那邊大談 "上帝日" 時, 講得好像真有上帝日似的, 結果連最基本的遞迴驗證也沒有.. 邏輯推演首要客觀, 對一切一視同仁, 包含初始假設的設定, 給定的條件, 遞迴驗證的方式等等都是, 而不是您直接主觀認定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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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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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入一下。
若是把[時間],這個概念拿掉呢? 我們可以體驗世界,是因為接觸了東西,在心底產生感受領納,才生出[因]、[果]的概念想法。這中間的確存在時間先後次序這個概念的。 若是拿掉[時間]這個概念,只剩下[當下]。 那對一切事情的反應,該生氣就生氣,氣過即消;該表現出後悔的樣子,就表現出後悔的樣子,演過即不留。 那山賊大的三個矛盾命題,似乎也可獲至一部分的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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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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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是沒有回答 因為那是要寫給當時的以色列人看的 這是你個人的認知?上帝的旨示?作者以色列人自己的想法? 以上三者到底是哪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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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 師大夜市附近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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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人類的歷史之後
有理性的人 大部份會不相信聖經裡的神是存在的 若真的有聖經裡無所不能寬大慈愛的的神 難道牠故意忽視許多被虐殺、被虐待、被殘殺的受害者?(南京大屠殺、德國殘殺幾百萬猶太人) 故意放縱企業毒害買他產品的消費者(我直接指明中國大陸的黑心商品) 或者牠無能為力阻止(惡魔的勢力),才放任罪惡在這地球滋長? 1.牠要不是不愛我們 2.要不就是無能 3.要不就是根本就不存在這樣偉大的神 所以,我們就靠自己吧,靠自己家人、朋友和伴侶的愛活下去 沒必要去相信這無能、不愛我們甚至根本不存在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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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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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您所談到的 "反應" 與 "即過" 兩詞, 就不能排除 "前因" 與 '後果" 這樣的時間順序了, 因為有某事發生 (前因), 才有反應 (後果).. 而您所說的 "當下" , 可以說是把時間長度單位極度壓縮到看起來像是一瞬間, 但是這一瞬間裡頭, 還是有先後順序, 也就是前因後果.. 所以時間最重要的意涵, 不在於它的長度與單位, 而是所形成的 過去 (前因), 現在與未來 (後果), 而且它還是單向的 (物理界有在探求局部回到過去的可能性).. 而這個 "過去,現在, 未來" 所形成的限制就是, 我們可以記得過去, 卻無法改變過去, 我們無法預知未來, 卻可以選擇未來.. 而在這個聖經矛盾中, 如果我們刻意先假設 神 具備改變過去的能力, 因我們無法從聖經中找出任何一例證據以支持這個假設, 這個假設就不能成立; 而我們再刻意假設 神 不具備改變過去的能力, 所有聖經中的證據都支持這個假設, 所以命題三只能為 神 不具備改變過去的能力.. 而要反駁這一個命題所形成的唯一選擇, 就是得要找出聖經上, 描述 神 在這些事項上, 是刻意不為, 而不是不能為, 但是找不到.. 回頭看待命題一, 我們先假設 神 不是全能, 然後查看聖經, 會知道這個假設不成立; 而再假設 神 是全能, 聖經支持這個假設, 所以命題一只能為 神 是全能的.. 命題二是可選擇的, 選擇不受限是符合命題一, 選擇受限是符合命題三, 而受限與不受限本身互相牴觸只能擇一, 導致命題一與命題三只能存在一個, 但是這兩個都一同被紀錄在聖經裡, 造成矛盾, 就變成聖經本身否定 全能的神 存在.. 不過, 因命題三並不反對 神 的存在, 所以這三個命題是不能用來探求有沒有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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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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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懷疑他很少到教會 甚至對聖經都不熟 居然叫我去查一下亞當夏娃的壽命 聖經沒有記載夏娃活多久 這是一般基督徒都知道的"基本功" 我們多篇討論 文中已經給他很多提示 我說宗教信仰先相信神存在 之後再來證明愛的部分 他就直接跳過前者 用後者證明愛的存在來比對神是否存在 提到末世以及審判 他用了句"不想賭一把" 意思是他賭贏了 就上天堂享福 真令人失望 我遇過不少基督徒 大部分態度都是很誠懇 因為一個真正虔誠的信徒 不單是自己相信 還有個使命要去傳教讓更多人相信 同學中有位基督徒 多年老同學 雖然他知道我的立場 可是有機會他都會傳教 每年的聖誕節都會邀請我參加他們教會的聚會 對於神是否存在 看看人家是怎樣說的 他說他沒法用科學方法證明神存在 但是他信仰主後自身經驗 每天祈禱心裡與神對話 自己心靈和精神上的確感應到神是存在 因此 他建議我加入他們的教會 每天祈禱用心感受 必定會感應到神的存在 這是個人宗教上很主觀的神秘經驗 當然不能證明什麼 至少他這種說法我可以理解 就像台灣的民間信仰 拜媽祖的信徒 信徒也沒法證明媽祖存在 但是他們會以自身感受覺到誠心敬拜得到保佑 這種主觀的認知是個人經驗 我認為是OK的 宗教就是宗教不是科學 不要妄想拿本聖經沒法證明是真的 想用科學方法或邏輯來說服人的確有神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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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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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不不..., 我要說的是"你"跟女朋友... 有什麼客觀證據可以證明「你的」愛? 女朋友?? 女朋友一點也不是客觀的第三者喔... 唯有你自己能證明能知道你到底有多愛你的女朋友... 就如同只有聖經能唯一驗證神存在. 難道, 沒有第三者客觀認證的事就不存在嗎? 照你的邏輯推理好了, 被造物是否存在? 當然存在..., 你我乃至宇宙萬物都是被造物. 那既然有被造物, 就有造物者. 如同有兒子必定有父親. 那造物者是誰? 就基督教信仰而言, 就是上帝了. 論證上帝是否存在, 三年前就已經戰了幾百篇了, 拜託去爬個文找些不同的觀點引言過來再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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