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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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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跟它連絡了,想用小孩來勒索花心男的笨女人(報紙上不是有女星名模有小孩後再來逼婚的結果失敗的例子),不知一山還有一山高,菜蟲呷菜菜腳死,
您一個月存四萬多,遇到向錢看的笨女人根本不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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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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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相處一段時間有了感情,分開了,難免有些不習慣,況且,如果分開是因第三者,那就會伴隨著強大的失落感及忌妒… 會讓人相當的不爽…
但相信我,這是暫時的。時間不會沖淡一切,下一個才會。(用format這個詞更為貼切。) 記得有部電影的對白是這樣寫的: 女:我不會忘記你的,你是我一生的最愛… 男:相信我,這句話你以後會再說上幾萬次(對不同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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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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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愛情果然很現實 我ㄧ口氣看完所有文章 發現這一篇真的是 戀愛教戰守則阿
PCDVD中的文章充滿了無數人的智慧與經驗 !! 而我反思自己對令一半設的標準也是正確的 夫妻要能在貧困時也能互相扶持阿 貪圖享樂的有何用 再有錢的你能保證不會栽個跟斗嗎 看過太多例子 富真的不過三代的 自己手中能握住的 能創造出來的才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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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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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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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甘苦容易 共享福要有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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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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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樓主的職業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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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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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又一個沒看完全部文章的 ![]() 話說回來,我看到踢分你就心驚肉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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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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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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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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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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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跟那個第x銀行的女星一樣嗎
被人中x 小孩都生了 不就是想進豪門 ? 結果對方不甩 竟然你還接受 ? 簡直是男人的恥辱 當初你要是硬一點 讓她不心存僥倖 我看她也不會那麼容易就出.... 就好像有法律 才不會有一堆人想做壞事 因為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這女的根本就吃定你軟吃 再吃回頭草這種行為 等於是對好人的極大傷害 讓這些女人又肆無忌憚的被壞人享用 最後被壞人拋棄 再回來利用好人 你向"好人之神"道歉吧 而且懷孕兩個月早就知道了 為什麼不打掉 ? 女人只會留她愛的男人的種 不管是愛他的人或錢 真的愛你早就讓你中x了 逼你結婚了 醒醒吧 別在踐踏男人跟你自己的自尊了 別再管她的事了 斷絕一切聯絡吧 你的條件 找一個安份守己的女孩吧 醜一點無所謂 心裡安份的女孩最美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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