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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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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我要更正,這篇〝九河分署的新聞稿〞,不是新聞稿,是公告訊息。 依公文程式條例,是正式公文。 所以,這是政府正式的工程記錄(資料),其中記錄了,1140919九河分署完成馬太鞍溪堰塞湖防汛整備,由機關對公眾宣布。 其項目有: 1.啟動防汛應變小組並保持與轄區各單位橫向聯繫順暢,一旦豪雨來襲,將立即成立防汛搶險隊伍,全力守護居民安全。 2.馬太鞍溪堰塞湖整備作業方面,九河分署已完成光復堤防檢測並以太空包加高,預佈混凝土塊、 移動式抽水機及搶險機具,並加強下游河道清疏,河中心線濬深2公尺、寬30公尺,合計與縣府合作疏濬約40萬噸,以提升通洪能力。 3.分署透過CCTV、雨量及水位監測系統及智慧河川平台,全天候掌握堰塞湖狀況,並建立簡訊通報與Line群組即時推播機制,確保緊急 應變即時有效。另為確保公共安全,馬太鞍溪下游便道已採取預防性封閉,颱風期間嚴禁進入河道,以降低人員進入河川區域的風險。 4.九河分署強調,將持續配合農業部及花蓮縣政府相關防汛作業,針對堰塞湖可能溢堤威脅預作準備,全力降低颱風所帶來的影響, 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公告下方有照片,跟作業項目範圍。 引用:
我先備份了,避免有人有需要 ![]() 依公文程式條例第2條第1項第五款,上面的是公告訊息是正式公文。 如果,2位認為其中內容有任何不實造假,可以告發其違反中華民國刑法 第10條 第213條 公務員公文書不實登載罪 ![]() ![]() 補充提供,2位看來非常替災民抱不平,那你們可以去告發上述公告造假當第一步, 如果,司法判決造假確實,那2位就為災民們爭取到國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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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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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篇如果有,花蓮縣政府的臉書貼文,那也是正是公文,
不過,目前網路只能找到新聞,不能當證據,只能提供偵辦方向,向臉書索取看看有沒有備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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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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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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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蔡英文和寶和會!
文章: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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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賴總統勘災特地向各界介紹想參選花蓮縣長的綠委沈伯洋,還要大家為紅孩兒拍手鼓勵。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ry/7338/9039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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