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
引用:
就寧可相信國外那些胡說,這次明明有意犧牲我們 還不相信自己人 台灣就真有人去那邊當過兵住過 之前不是還有個護士把戶籍遷過去 此文章於 2016-07-13 05:59 P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
菲律賓根本就是出來搞笑的
![]() 菲律賓坦承 没有國際機構能執行仲裁結果 發稿時間:2016/07/13 17:45 最新更新:2016/07/13 17:56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3日專電)菲律賓南海案法律團隊首長哈爾德勒薩今天坦承,國際間沒有任何機構可以執行仲裁結果,但希望能對中國大陸造成輿論壓力,要回國際法賦予菲律賓的海洋權利。 現已是菲律賓最高法院大法官,哈爾德勒薩(Francis Jardeleza)當年在菲律�**`檢察長任內,帶領菲國法律團隊起草南海案訴狀、並於2013年1月將訴狀提交到海牙常設仲裁法院。 哈爾德勒薩形容這場「法律勝利」,能對中國大陸造成輿論壓力,且讓菲國外交官員能以此為據,取得談判優勢,要回國際法賦予菲國的海洋權利。 哈爾德勒薩今天在南海案說明會上並回答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說,太平島是「島」還是「礁」,菲律賓與台灣都提出極具分量的證據,有著精彩的攻防。 常設仲裁法院昨天公布南海案仲裁結果,裁定太平島為「礁」。 哈爾德勒薩說明,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海上地物具備可維持人類居住及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的要件,才能被定位為「島嶼」,而維持人類居住,最重要是有飲水。 他說,台灣方面提出太平島上有3口井,但菲方水質學家提出的反證是,其中「有2口已經不再供水,水很鹹。」此外,太平島上雖然有井,但不是全年都有水喝,遇到乾季或聖嬰現象,井就乾枯了。 現任總檢察長希爾拜(Florin Hilbay)也在說明會中表示,仲裁庭對島嶼主權歸屬沒有管轄權,因此「台灣作為太平島的占有者,保有對太平島的主張。」 常設仲裁法院除了裁決太平島為「礁」之外,也裁決中國大陸的南海9段線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無效,但北京已表明不接受仲裁結果。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
今年初,有個在太平島(礁?)服役過的人po過文
他有說喝是都喝運過去的礦泉水(海水淡化器他說服役時就壞了),有官來的時候會倒一堆礦泉水到井裡給官爽一下 只是後來因為太敏感,所以將礦泉水的部份刪掉 https://disp.cc/b/163-9dvh 今天看到有人說 引用:
只能說太白痴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
太平島深層水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
引用:
為什麼太平島叫ItuAba(伊圖阿巴)Island?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
引用:
看來真的滿蠢 真有口淡水井,應該也不足以生產什麼鳥太平水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
引用:
超抽地下水後 太平島下沉就真的變礁了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820
|
既然全國人民都覺得太平島很重要,為什麼不交給財團去開發成渡假村?蓋成Club Med,讓本國島民輪流去駐守當人肉盾牌。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
|
中央電視台記者: 我們看到,仲裁結果出來之後,有國家表示“這個仲裁裁決對當事雙方都是有效的,都有約束力”,我想請問,中國如果不執行裁決,對他們來說是“違反國際法、將會損害國際聲譽”,中方對此是怎麼看的?
劉振民: 關於這個仲裁裁決是否有約束力,中國政府已經表明立場,外交部聲明已表明立場,這個聲明是“沒有約束力、無效、違法,中國不會承認,也不會執行”,為什麼這樣說呢?在中國外交部聲明當中,以及今天發表的白皮書當中都做了系統性的闡述,我今天想重點就仲裁庭是不是一個合法的國際法庭問題給大家做一個說明,目的就是要撕破仲裁庭的面紗。 第一,這個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毫無關系,與位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一定關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一部分。與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個系統的,有點關系,為什麼呢?因為常設仲裁法院為仲裁庭提供了秘書服務,僅此而已。這個仲裁庭在庭審的時候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僅此而已。仲裁庭絕不是國際法庭,這一點請大家一定要注意。 第二,這個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政治操作的結果。這個仲裁庭是由5名仲裁員組成,除了菲律賓自己指定的仲裁員,就是來自德國的沃爾夫魯姆教授外,其他4名仲裁員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先生指定的,他是何其人也?他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現在還是,同時也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會長,他在協助安倍解除集體自衛權,挑戰二戰後國際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他也曾是日本駐美國大使。據各種消息證明,這個仲裁庭的組成完全是他操縱的,而且在後來仲裁庭的運作過程當中,他還在施加影響。 第三,這個仲裁庭的組成有很大的問題。媒體朋友也看到了,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員,四位來自歐洲,一位來自德國,一位來自法國,一位來自荷蘭,一位來自波蘭,都是歐盟成員。另外一位法官來自加納,國際海洋法法庭最初成立的時候擔任過庭長,但他長期居住歐洲。這樣一個法庭有沒有代表性?他們了解不了解亞洲文化?了解不了解南海問題?這是幾十年來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在1945年簽訂《聯合國憲章》、制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時候,有一條說“國際法院的組成必須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時也有這個要求。為什麼呢?就是要確保以後的法庭有代表性、有權威性。國際法院有中國法官,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中國法官,常設仲裁法院也有中國的仲裁員,我本人也是常設仲裁法院的仲裁員,我們中國有四位仲裁員。但是這個仲裁庭的五位法官沒有一位來自亞洲,更不用說來自中國,他們了解亞洲嗎?他們了解亞洲文化嗎?他們了解南海問題嗎?他們了解亞洲復雜的地緣政治嗎?他們了解南海的歷史嗎?他們憑什麼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第四,這個仲裁庭的運作很有意思,讓國際法學界大跌眼鏡,有些法官原來的觀點使人相信他們會維護中國利益,但在仲裁庭運作過程當中,完全背棄了他們原來堅持的學術觀點,這些法官是什麼觀點、什麼立場,寫學術文章的時候是一種觀點,到了仲裁庭上是另一種觀點,他們有沒有一種既定立場?包括仲裁庭使用的證人,有一位證人在著作裡講“南沙群島至少有12個海洋地形是島嶼,可以主張二百海裡專屬經濟區”,但是到仲裁庭作證的時候卻說“一個都沒有”,哪有這樣的專家?可悲的是,仲裁庭不做任何調查,不做任何辨別,就采信他的建議。這個仲裁庭是誰支持的?他們是掙錢的,誰支配他們?誰支付他們?是菲律賓或者其他國家。這個體制跟國際海洋法法院完全不同。國際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們的酬金、薪水是由聯合國支付的,目的是保證他們的獨立性、公正性,這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不清楚,他們是有償服務的。所以說,這個案子是公約生效以來第一個所謂依據公約附件七設立的臨時仲裁庭,但這個仲裁庭的運作出乎當年公約制定者們的期待和預料,創造了一個非常不好的先例。去年我也講過一句話,這個仲裁案可能會成為國際法史上一個臭名昭著的案例。這個仲裁庭的表現也證明,強制仲裁程序很難取得成功,這個仲裁庭是失敗的。這樣的仲裁庭做出的裁決能有效力嗎?能有公信力嗎?它能做到公正嗎?有的國家說,這個裁決是有約束力的,有關當事方要執行,這是騙人的鬼話。這麼沒有公信力的裁決,誰會執行? 從裁決的內容,整個仲裁的過程,包括發布的時機,有專家說菲律賓政府也是給了錢的,中國政府是依法根據排除性條款不參與,可以看出這樣仲裁內容毫無公信力可言。 此文章於 2016-07-13 06:27 PM 被 homing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