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
引用:
那種秒差,扣掉生理反應,再加上摩托車本來的車速 華視還更能顯示出那位婦人有剩多少反應時間,還要怎麼苛求她 明明就更該檢討那邊所有拖板車駕駛是每個都這麼開,還是這個駕駛出於某種原因不繞路或不守號誌 前者的話,看是要裝相機還是派警員去賺業績,後者的話,這婦人也只能說運氣差碰上這種駕駛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你不錯笑喔 滿嘴輪差但你懂迴轉半徑嗎? 因為迴轉半徑大,所以板車原本是先向左,有了角度後車頭再向右切過來的 ( 還說你有看華視 ![]() ☟看圖也知道板車整台偏左,婦人搞不好也以為他要左轉,沒想到卻來個右轉 ![]() 都講這麼明白了你要還不知道為什麼這樣會被叫違規右轉,那也沒辦法了 都違規肇事還妄想要只負道義責任 期待碰上恐龍法官機會比較大啦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引用:
好好..我胡說.... 那最後..我只問你們.. 『平日你們上路不管是開車騎車或走路,如果左前方路口有台聯結車好像忽然慢下來... 你們是想活命還是要肉身檔車?』。 引用:
所以我說你什麼都不懂嘛.. 你知道當地路口狀況嗎?? 拿著"平行線就在比對和車身的角度偏左"?? 不懂在這爭.. 不想理你。 andy1106網兄 等你去了解一下當地路口狀況再來看看你這篇有沒有夠無知...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5-10 11:5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
引用:
再我本身有速度的前提下 同車道時當然看到就讓啊 這種忽然出現的一車道亂入就只能交給命運了 你要求的反應,連18~20的年輕人都辦不大到了,更何況是那位老婦人 此文章於 2011-05-10 11:59 PM 被 linczs2000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
引用:
誰犯錯就要找誰負責,而不是怪無辜的受害者 你這樣的說法和 "因為路上的人都有可能有帶刀子,所以我帶出門活該被搶劫?"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沒法反駁就耍無賴用人身攻擊 - 無知 來回應 真不愧是能罵被害者 - 找死 的天才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
引用:
我沒有說她活該死 不過一個女的穿著曝露然後去走小巷被強姦﹐我只會說﹐愛那樣穿就該知道哪些地方要避免去﹐縱使理論上你可以穿任何你喜歡的衣服到任何地方都不應該受傷害 這些都是生存的基本常識 引用:
你搞錯了吧 我沒說不要爭取 我從頭到尾只是想表達你騎機車﹐跟汽車卡車相比你就是弱勢﹐你就是要自己多注意。我就算綠燈過斑馬線我也是要注意四週而不是那種「反正綠燈就是輪到我走」的那種心態﹐因為行人是絕對的弱勢。 路權可以去爭取﹐也不是在馬路上爭﹐不過我先說了︰給機車再大再多的路權也不會改變騎士絕對要注意卡車的動向﹐靠太近就自己先閃這個真理。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
應 . 拖板車體狹長的先天因素 .... 拐彎時前後輪的內輪差問題
入彎前勢必從內車道佔位 . 切入外車道以獲得後方內輪的進入空間 在此拐彎過程中 . 不但拖板車得減速以利過彎 而且 . 拖板車輪跡的行進距離較直行的摩托車為長了許多 所以我們會發覺 . 摩托車上一刻在拖板車尾 . 下一刻在拖板車頭 .... 就算摩托車沒有在加速 . 甚至拖板車並沒有減速過彎 拖板車的拐彎現象 . 對於摩托車駕駛來說 ~ 是很可能造成他們的困惑導致反應遲疑 就如同我們在路上常見的汽機車駕駛 . 碰上前頭有拖板要拐彎 有些會停得進 . 有些會停得遠 ..... 大家所判斷的安全距離都不一樣 甚至有些會加速衝過拖板車頭揚長而去 或 發覺自己停太近 . 雙腳力蹬地面支使摩托車往後退 一台摩托車往後退 . 好幾台也跟著退 .... 比帶頭退的那一台還快速後退 很有趣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沒錯..誰犯錯就要找誰負責,
這是法規的部份, 最終還是會有人去爭取或追究責任, 前幾天我開車時聽警廣, 某警員說, 由於台灣的交通車輛密度高, 所以意外事故相對的多, 那要如何預防意外, 就是禮讓, 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就是因為缺少了禮讓, 法規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法規只能用來釐清最後的責任歸屬。 引用:
![]() 為了你的心情好, 建議你還是不要去查看當地路口狀況了, 我也不要去點破出來.. 夜深了. 讓大家都抱著好心情去睡覺.. 就請你繼續對我哈哈笑, 這樣可以讓你保持好心情。 也許也能把這份好心情感染給其他人。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66
|
引用:
關於車側監測技術請參考Volvo的BLIS,現有科技並不是做不到. 問題是出在到底要賠上幾條命才會強制做. 另外隨車人員更危險,撞死隨車人員事例並不是沒有. 如果有做過統計的話, 我相信有些有經驗且有道德良心的大卡車司機身上沒背過半條人命. 但可見的是有不少身上背著多條人命的司機還在路上橫行. 我想說的是大型聯結/拖板車的恐怖大家都知道, 1.高速公路爆胎折甘蔗(超載/輪胎異常/爆胎駕駛操控不當...) 2.違規左右轉,任意闖紅燈. 相關罰則都不痛不癢,撞死一個又一個. 憑甚麼肇事致死只判業務過失致死而不是蓄意殺人. 該拖板車右轉前並未做足轉彎路徑內無車輛確認, 且明顯為轉彎車輛未禮讓直行車輛而導致該婦人捲入後輪致死. 建議往後立法營業用大型車輛肇事致死一律為公訴罪, 只要有違反交通規則肇事致死就吊銷其大型車輛駕照.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