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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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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反對同志婚的宗教以基督教最為激烈
張鳳書臉書就以廁所論,自己的廁所自己爭取來貶低同志婚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891834 摩門教(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是主張一夫多妻制 能接受一夫多妻卻不能接受同志? 一夫多妻比較高尚? 還有基督教不是說人類是上帝創造的嗎? 那失敗的性格是否上帝也該負責? 有些基督教走火入魔也不會輸給8+9 信耶穌得永生不稀奇,信耶穌得鑽石有轟動一陣子, 更妙的是還有牧師說信耶穌可以恢復處女膜 [YOUTUBE]eCHW4zntu-Y[/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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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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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婚姻平權比較不涉這個部分 男同志幾乎都認同自己是男生 女同志也幾乎認同自己的女生 不會有因為男同志結婚一方就覺得自己是女生而進女廁 或女同志結婚就有一方認為自己是男生而進男廁的情況 男生認為自己應該是女生 而去喜歡男生 這是性別認知的問題 可說是心理上的異性戀 生理上的同性戀 這樣的人 有的會選擇變性 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性別 但絕大多數的同性戀者不會認為自己的生理性別錯誤而去變性 舉個例子:有些異性戀男生,喜歡女生,也喜歡打扮得很像女生的男生(這男生有可能就是認為自己應該是女生的),如果他們戀愛,他是就是心理上的異性戀,生理生的同性戀 回到你所說的偽裝自己是心理女的男生 進入女廁然後性侵 這樣的人其實本身就不正常 如果有男生進女廁 性侵女生 那他聲講自己是心理女 一樣是性侵不是嗎? 自稱心理女然後在女廁性侵女生 就能免責嗎?不可能吧 這跟婚姻平權是沒關係的 先打這樣 若有疑問歡迎再提出 此文章於 2016-11-19 06:46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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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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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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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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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我算是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1. 天生就是有那支懶的人,該員自稱是女的 狀況A:陰陽人: 從小因為男性器官外露(但同時擁有子宮和陰道) 一直被當男生教育扶養長大這種狀況可在該童成年之後依照其心性和傾向選擇為男或女 (父母在有監護權的情況下似乎可以在徵得該童同意下被動選擇) 狀況B: 生物性別與自我認同性別不同 有男性生殖器但是心理和成長自我認同是女性者 ---> transgener, 會變性手術然後 但接受度還是比[同志]低 一般變性者性傾向選擇絕大部分還是[異性戀] 狀況C: 有一隻懶覺還堅持自己是女者,甚至打扮成女生 有不少戀物癖者: 依照醫學統計不少異性戀者(男性居多)有喜歡穿上女性衣物//借助女性衣物******取得滿足 依照醫學鑑定: 這種情況不能稱為有性別認同錯亂,生物性別男性者要自己公開宣稱是[性別認同]為女性需要至少兩位專家鑑定過才能公開宣稱自己為女性,並且在合法的國家進行變性... 狀況D: 男生打扮成女生(沒有公開宣稱下)....AABCD 這種問題比較多,處理方式詳見各專業新聞台 至於 [要是發生自稱(心理偽裝)是女,大喇喇進入,然後性侵] 強制別人發生性行為或者性騷擾這部分我就不贅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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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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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從來沒說過同性婚比異性婚更高尚 就只是一個平等權而已 台灣的社會我覺得很多人都能接受 越年輕的越明顯 不可否認也有很多人因誤解或種種擔憂而選擇反對 會不會失敗我無法預測 但我還是不知道你說的遊走於兩性邊緣那段是指什麼 因為我怕你哪裡誤會了 是你自己說的話 請你說明一下不為難吧? 並非要你申論 不用五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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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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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我沒問同性戀或同性結婚 要我教你怎麼看中文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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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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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
總覺得有的人很像8+9 自以為很厲害 然後到處嗆人要打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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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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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有人舉了例子,在前一頁,不難。 或本頁相關論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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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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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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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看同志比惡魔還可怕!!!
甚至說同志成家比秦偉性侵女生還要嚴重 我不是同志,但我尊重同志的性別認同傾向 人出生不論性別膚色種族不是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嗎? 同志成家比秦偉性侵還嚴重? 炎亞綸怒轟護家盟無賴 反同基督徒表示,「同性婚姻就是會教壞小孩,同性婚姻就是會教壞小孩,比性侵還嚴重, 同性婚姻就是會教壞小孩,比性侵還嚴重,秦偉雖然性侵女性,但他至少是男生喜歡女生,是不違背自然的, 只要告解,上帝還是會赦免他的罪,我們會繼續幫他禱告得到力量。 此文章於 2016-11-19 07:15 PM 被 xdayqq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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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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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寫的部分我不懂你是假設什麼樣的情況下會發生 所以我假設你是在說婚姻平權後會有這種情況 若不是那 你說的部分有1.性侵害防治條例,實行已久 2.加害者要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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