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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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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1997年開始廢學長學弟制,你那時徹底執行, 可惜2013年,不少部隊還是有。 引用:
問題是禁閉室會操死人,但記過不會死人, 光這個就差很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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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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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被抓到並判刑才會後悔吧 沒被抓到也許內心想說:死好 至於退伍前若是沒有軍士官想搞他 或許是對學弟太gy了 學弟想在退伍前搞學長~個人猜測 此文章於 2013-07-07 08:05 PM 被 excorvom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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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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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遇過∼但是越是變態的人越是怕死 要跟他對抗就是連死都豁出去..跟他配 看他先死還是你先死,這招很有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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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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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禁閉室的人是學弟叫的動嗎? 前面懶人包的資料,好像跟你的猜測差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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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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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指送禁閉室前 同步隊的學弟想搞學長的心態 跟管禁閉室的人沒關係喔 看是否對學弟很gy也可能是被搞的原因之一 此文章於 2013-07-07 08:21 PM 被 excorvom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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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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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這個連隊其實還算不錯 對志願役或著義務役士官就很嚴苛 中士以下的下士士官跟志願役上兵才會做威做幅 主官連長還算知書達禮,對一般兵很好,很通融 不會像一些排組的幹部,每到星期五開始洞八恐嚇 連長才不會跟你計較那幾個小時時間 之前就有排級幹部抽走義務役兵的假單 我看到直接告訴連長,連長在部隊集合要出營前的離營宣教 當著大家的面狂幹抽走兵假單的志願役士官,大吼著說 我是連長,我才有權力跟資格說你能不能放假 然後當場撕碎該名志願役士官的假單 當場扣假! 再來講一個一樣是我以前在542發生的事情 我們的營行政,有一天發現他停在營社後方的機車不見了 到處去問,是不是因為什麼特殊原因,車子被移走了 過了兩天車子找到了 是在隔壁連的營社後面發現的 調查發現,是該連的士官長騎走的 該士官長記錄非常差,我們幾個兵 都私下稱他兵當的像是一個皇帝 要怎樣就怎樣,該連連長也拿它沒輒 平常就喜歡喝的全身醉醺醺 我們當時問他,為什麼把車騎走 他居然說他鑰匙能插可以發動 以為是他的車?!(事實上根本就是不一樣的機車) 後來我們討論了一下,決定建議營行政去告發他 結果營行政覺得玩不贏他,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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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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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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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剩3天退伍結果命喪營區
引用:
這種人就是要讓他連續吃羹 他才會怕 不然以一般人反應 都會想 嗎的 菜鳥 敢拿長官壓我 等我整你整回來 看誰比較大 長官不可能24小時 都維護你 在你身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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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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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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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建制內的為戰車營還算是好的
雖然戰備任務繁重,裝備也破得可憐,但正因如此,和旅部連的文化差異就非常大 士官長秋到不把連長放在眼裡,就更甭提只是個小小的義務役預官了 不過新的營長來後,泡泡電起連士官督導長就只有痛快兩個字能形容 退伍前唯一痛快的事只有跟POA一起開士評會,賞了一個志願役中士兩小過.... 這也沒為什麼,因為能浮上台面的包,頂多就冰山一角而已 建議國軍把一些有志佔主管缺的中校由軍團涼爽的辦公室送到裝甲單位當營長,好好整頓裝甲單位的小幹部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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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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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網友:「掃地的」的留言
新聞留言出處:紅旗警戒還出操 害死役男 其實大家都被軍中的技騙了 家屬搞不清楚重點,記者更不用說... 內幕不能說,只能說家屬只要問清幾件事情,馬上水落石出,軍方會被告到脫褲... 1.公布當初奉核定的簽呈,和發文軍團的文號。裡面就會有體檢報告、人評會、當事人自白書、心輔官約談記錄。現在國軍公文都線上了,補是沒的補的。 身體健檢紀錄需有醫生核定。這是完成緊閉文最重要的手續之一,需附在緊閉文文件中。首先會請將緊閉生到醫務所告知進而檢查製作紀錄。我去年六月帶弟兄製作禁閉健檢紀錄時是沒經過到軍醫院驗血等等過程,就可直接禁閉該員,該弟兄確定關入。但有人提出關緊閉必須經過驗血。 如此急著關,想當然爾其中有可能有瑕疵,不論是否需經過驗血,健檢文件上一定會有醫生認同該員可禁閉的簽名,這方面一定也有問題 找簽名醫生就對了。 然後,禁閉文一定要有輔導紀錄。關禁閉前需填寫身心評量表,該評量表是否正確經過計分,洪弟兄未達標準當然不可禁閉。往輔導處查,如沒該文件或分數未達,禁閉文不可能成立。 還有就是搞清楚 緊閉(兵專用)、悔過(士官專用)等同關緊閉,只是名稱不同。緊閉這項處理罰責 並非軍法 嚴格來說只是軍中拿來處罰人的一種手段。 這個禁閉的法律程序只要沒走完,不管軍方說再多東西,拿再多資料,就是私刑,至少辦到旅長,軍團人行處憲兵官等等一個都逃不了。軍方現在巴不得大家都去吵軍方不當管教,這樣就可以把罪推給戒護士,一個下士就結案了,媒體笨的還以為炒到新聞... 2.請269旅公佈當天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在哪?如果在營為何不管?如果不在營的話,科科... 3.驗屍什麼的都是後話了,今天只要把最初下令的人找出來,開人評會的人找出來,所有有簽名、過章的人都找出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一起造假。 只要當初營級沒發文,旅級沒會辦,文卷室沒有發文,一切都是非法,涉汲妨害自由、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第44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再扯什麼不當管教只是中軍方的計,軍方巴不得家屬覺得是不當管教。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 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記個申誡就沒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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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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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真相到底怎樣
人的臆測真的蠻可怕的,尤其是那些掌握些許資料的人的武斷猜測 不相干的人大家隨便亂猜就跟看熱鬧一樣,也沒什麼,對與論不會有什麼影響 但這些人在網路上來說因為可信度高(沒人會去相信國軍吧),所以說的話非常有影響力 不過有時候仔細看以後真的會覺得人真的是很可笑的動物 就像這串裡面引用的詹姆江 http://disp.cc/m/tread.php?id=163-6422 裡面提到送天成醫院不送陸軍總醫院是捨近求遠的行為 一整個笑死... ![]() 小時候曾經在楊梅工作過,也曾去同學當兵的湖口營區 天成醫院有兩家,一家在楊梅(就在縱貫路旁邊)、一家在中壢 桃園國軍總醫院在龍潭 這傢伙大概是把天成=中壢,國軍總醫院=龍潭,所以國軍總醫院比較近吧 事實上湖口營區下來直接就是縱貫路了,然後經過長安就是楊梅,天成醫院一下就到了 有開車常常走縱貫路的人應該就會很清楚誰比較近 人阿~真的是很恐怖的動物 ![]() 此文章於 2013-07-07 10:25 PM 被 solosby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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