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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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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需要又哩哩啦啦打一堆無關的字, 命題三很明顯指出 神受限, 命題一則是 神 不受限, 您要支持命題一, 就需從聖經反駁命題三, 就是這麼個簡單的道理, 就跟 所羅巴柏 那個問題一樣.. 所以定義隨您定, 都無損於聖經在此有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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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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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罷 一切矛盾都源自神這個角色 如果沒有神 聖經上的矛盾就"完完全全"可以合理解釋 沒有神 聖經變成一本人類寫的神話歷史小說 出錯就在所難免 像金庸小說一樣可以改版時修正 大慨我們也不必不用在此討論這本書有多矛盾 討論神的存在 辯證也是依據聖經 如何證明聖經為真?又因聖經的設定是神默示寫出來的 這又回到原點 拿一個沒法證明是真的東西來證明神是否存在 這個遊戲一開始就亂成一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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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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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是這樣阿..., 這樣白話文說我就懂了... 所以你的衝突在於"全能"就不應該"後悔", 或者"不用後悔"... 那又loop到前面了喔... 說穿了還是因為對聖經的熟悉度造成的自己想不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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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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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解釋就這樣? 夏娃不是普通女人 記載她活多久有哪麼難嗎? 該隱的妻子 只要多加一句 該隱與"妹妹"結婚生了 不提她名字也罷 如此簡單都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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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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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亂成一團 +1 信神是"沒有邏輯"的一件事, 只需要無限大的信心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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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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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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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打了那麼多, 就是告訴你"那是計畫好的事", 而非神"受限". 就是告訴你命題三是錯的. 從聖經證明這一切都是安排好, 而非"祂不能, 祂受限"?? 1. 神愛你,並且為你的生命有一奇妙的計劃。 (這個網頁的參考連結至中文和合本聖經,可能的話,請盡量閱讀經文出處的上下文。) 神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和合本) 神的計劃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 10:10) 2. 人因有罪而與神隔絕,所以不能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他生命的計劃。 人因有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神創造人原是要人享受與祂同在一起的快樂,但因各頑固人任性、偏行己路、背向真神,以致與神隔絕。這種向神任性的態度,使人對神漠不關心或公開反對,就是聖經所說的罪。 與神隔絕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靈性與神隔絕)(羅馬書 6:23) 3. 耶穌基督是神為人的罪所預備的唯一救法,藉著祂你可已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你生命的計劃。 耶穌為我們死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 耶穌從死裡復活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哥林多前書 15:3~6) 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道路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4. 我們必須親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我們生命的計劃。 我們必須接受基督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 我們藉著信心接受基督 「你們得就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 2:8,9) 我們接受基督,就得著新的生命 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啟示錄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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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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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屬於作者威能的部份囉, 簡不簡單, 重不重要, 是當時的作者決定... 當然, 你可以去問問作者為什麼不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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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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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說, 不要管真實世界到底有沒有神; 這三個命題, 只是用來證明, 聖經在此有矛盾, 如此而已.. 就當作聖經是金庸小說, 裡面每個人物都是虛擬的, 您在閱讀時發現前後篇有矛盾, 在無從獲得旁證 (原作者證實) 的情況下, 您也只能知道那裡有矛盾; 所以這三個命題, 只是指出那裡有矛盾, 聖經自我否定全能的 神 的存在, 而不是用來決定到底有沒有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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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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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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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又犯了一個邏輯上的問題 作者決定? 以色列人父系社會不記載女性是很合理? 奇?聖經不是神默示的嗎? 如果是 聖經的原始作者就是上帝 不喜歡記載女性表示上帝也是父系社會的代表?是這樣嗎? 此文章於 2013-01-30 04:24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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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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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寫過了喔... 重點是"當時寫給誰看", 那就要用當時讀者能懂的方式去寫. 當時寫給誰? 以色列人, 所以用他們能明白的方式紀錄. 聖經有不喜女性嗎? 雖然在比重上較少, 但也有以斯帖記, 路得記是以女性為主角的部份. 上帝是父系社會?? 耶穌的主禱文開頭是"我們在天上的父"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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