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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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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都說了 政府完全守法有何意義? 那我跟你既續筆論也毫無任何意義 我們可以討論法律不全之處來修訂 但還未修訂之前 惡法也是法 還是須守法 照你的意思 公務人員不須守法做事只要符合憲法精神就可以? 不要理虧就搬憲法 憲法有規定1天要工作幾小時嗎?1天工資多少錢嗎?憲法有規定不能闖紅燈嗎?你真想罵就去找通過法案立委罵 不要轉移焦點 也不要去誤導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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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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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幾句話還給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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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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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假設.猜想也好
若有其他人很早就介入此事,慫恿王家扮演無辜受害人角色 甚至,因此有主要家人瞞著王家家長王廣樹 讓王廣樹沒辦法判斷情勢及得失利弊來做決定 那他真的超可憐 可能存在的"料",釋憲及行政訴訟是不管這些的 到最後關頭,民刑事訴訟,不管哪一方,恐怕很有得爆 前面把王廣樹打成王廣義 在此更正 此文章於 2012-04-03 02:44 PM 被 birdandb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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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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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什麼時代了不能上網報稅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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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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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多違建都還沒拆完 最好是平時的民事案件地方政府都這麼努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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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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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看法是... 惡法亦法也是有其限制在 並不是立法後就可以無限上綱 因為任何法條如違憲即是無效 而因憲法無都更相關條文 法院只能依現有都更法去判決 但這不代表都更法不違憲 當王家已經表示要申請釋憲 市政府應該做的就是等流程跑完 再決定要拆或不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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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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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有過一個好院長了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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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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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文林苑都更案一開始就不合都更法第一條了, 我前面po的影片看不懂的話我就把01那整串討論串搬來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6&t=2666884&p=1 你們看來還蠻信01那裡的人的說法, 不過那群一直拿都更法砲王家的人碰到這串全不知道縮哪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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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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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亦法?惡法非法?
這個問題在西方也爭論很久很久了,大家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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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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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認為『惡法亦法』的人,
辛辛苦苦拐彎抹角找了一堆說詞, 最後還是只剩下『惡法亦法』,不覺的無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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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04-03 03:25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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